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文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区8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遵照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严格规范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工程建设审批与监督管理,确保文物安全。
附件:广州市荔湾区8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划定文字说明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8日
附件
荔湾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划定文字说明
序号 | 名称 | 年代 | 地点 | 保护范围 |
1 | 八和会馆 | 中华 民国 | 荔湾区恩宁路177号 | 东北、西北、东南、西南至文物本体相应边界。 |
2 | 吉祥坊1号民居 | 中华 民国 | 荔湾区恩宁路吉祥坊1号 | 东南、西北、西南侧文物本体外扩5米,东北至文物本体东北侧边界。 |
3 | 千里驹旧居 | 中华 民国 | 荔湾区多宝路77号 | 东至千里驹故居的本体边界,西至多宝路73号西侧与另一栋建筑之间的空地西侧,南至多宝路北侧路缘线,北至三栋文物的本体北侧边界。 |
4 | 多宝路73号民居 | 中华 民国 | 荔湾区多宝路73号 |
5 | 多宝路75号民居 | 中华 民国 | 荔湾区多宝路75号 |
6 | 昌华新街27、29、29号之一民居 | 中华 民国 | 荔湾区昌华新街27、29、29号之一 | 东、北至文物本体边界,向西外扩5米,至昌华新街外缘,向南外扩15米,至昌华涌南岸线。 |
7 | 宝庆大押 旧址 | 清 | 荔湾区多宝路宝庆新中约39号、39号之一、之二、41号、41号之一、43号、45号 | 东、南至文物本体相应边界,文物本体向西外扩约6米,至文物西面所临的空地外缘,向北外扩约3米,至宝庆新中约北侧。 |
8 | 龙津西路骑楼建筑 | 中华 民国 | 荔湾区龙津西路55-67号(单门牌号) | 东至龙津西路中的城市紫线,西至文物西侧街巷西侧路缘线,南至逢源正街南侧路缘线,北至三连直街北侧路缘线。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