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谭明鹤:区长,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白鹅潭商务区专项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审计局、区白鹅潭管委会。
李 锋:常务副区长,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金融、人防、财政、国有资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三防、统计、政务数据管理、政务公开、消防、税务方面工作。
分管区发改局(区粮食物资储备局、区人防办)、区财政局(区国资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政务数据局、各街道办事处、区消防大队。
联系区气象局、荔湾区税务局、广州市烟草专卖局荔湾分局。
杨 佳:副区长,负责教育、科技、工业、信息化、商务、外经贸及海龙围科创区专项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区科工信局、区商务投促局、区协作办。
联系区工商联、区科协、区贸促会、荔湾海关、广州供电局荔湾分局,邮政、电信工作。
卢绮文: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负责外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机关事务管理方面工作。
分管区人力社保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区人大、区公务员局、区台湾事务局、区侨务局、区委编办、区总工会、区侨联。
游志红:副区长,负责住房和建设、园林、交通运输、水务、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园管理方面及荔湾文商旅活力区专项工作。
分管区住房建设园林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规划资源分局、广州文化公园。
联系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市自来水公司南区供水分公司。
周 拯:副区长,负责司法、信访、公安、道路交通安全、打击走私、武装方面工作,协助消防工作。
分管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
联系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来穗局、荔湾交警大队。
王韵婷:副区长,负责民族、宗教、民政、老龄、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妇女儿童、供销社方面工作。
分管区民族宗教局、区民政局、区文广旅体局、区供销社。
联系区政协、区档案局、区档案馆、区新闻出版局(区版权局)、区妇联、区文联。
叶 辉:副区长,负责农村农业、乡村振兴、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经济协作、保密、经济联社方面工作。
分管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城管执法局。
联系区保密局、团区委、区残联。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