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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3MB2C960009/2024-00067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4-10-16
名称: 关于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举报方式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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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举报方式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6  浏览次数:-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根据有关职责,我局负责荔湾区城镇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对于上述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一)通讯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新基上村152号;

  (二)电子邮件:aqscrqk@163.com;

  (三)工作时间和办公电话: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020-62306060(天然气)、020-62306061(瓶装气)。



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