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为民、便民、安民服务,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示范社区样板,努力做到居民有需求、社区有服务,提升社区新活力,拟在泮塘社区进行创新试点建设布展,现以公开比选的方式,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接泮塘社区创新试点建设布展服务项目,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泮塘社区创新试点建设布展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荔湾区昌华街道泮塘五约直街11号,泮塘五约三巷9号、11号、13号,泮塘五约外街20号、24号。
(三)项目要求:整个泮塘社区创新试点建设布展服务项目策划、内容生产、版面设计、物料制作、布展安装、配套服务等。具体的面积及服务内容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50万元(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购买、安装、税费、保险、运输、保管等)。
(五)招标设计方案内容及要求:
公开招标拟定设计方案,中标单位为招标人提供泮塘社区创新试点建设布展服务项目布展设计、购买、安装和布展等服务。施工方案由招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验收标准按照招标人确认的施工方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若上述标准有冲突之处,以最高标准为准;中标单位应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向招标人提供1年的质保期;关于技术、质量、售后服务等要求,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另行协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二)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三)在参加本项目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四)具有丰富的相关布展经验;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示期
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
四、现场勘查时间
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投标意向单位可自行前往项目地点进行现场勘查,具体联系020-81173751。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方式:投标代表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递交投标标书及相关附件(见公告附件)、信用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与比选文件一起,办理报名手续。(上述报名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名和递交文件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6日,上述日期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提交的文件不予接受。
(三)报名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昌华大街5号首层(公共服务办公室)。
(四)报名联系人: 李小姐,联系电话:020-81173751。
六、比选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密封装袋,整套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所有比选文件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交到报名地点。
(一)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法人签字);
(三)信用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
(四)项目效果图纸、设计方案、报价清单、项目实施方案;
(五)承接过布展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七、中选单位的确定
街道将根据意向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企业相关资质、过往业绩、报价、信用及评价及服务承诺等相关材料来综合评估,择优选择中标单位。
八、参加比选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报价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三)报价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四)报价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的资格要求的;
(五)报价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九、本单位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昌华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