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巩固我街“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市容环境,街道制定了《茶滘街玉兰苑烂尾楼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茶滘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茶滘街玉兰苑烂尾楼消防安全
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为消除玉兰苑烂尾地块消防安全隐患,营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市容环境,街道将对该地块进行专项整治,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消防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亡人火灾事故为目标,联合驻街相关部门,彻底整治和消除玉兰苑烂尾楼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玉兰苑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玉兰苑烂尾楼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王增光(茶滘街党工委书记)
梁治国(茶滘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冯 坚(茶滘街党工委副书记)
叶丰贵(茶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 丹(茶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昌维(茶滘街武装部部长)
周远明(茶滘派出所所长)
组 员: 唐振中(茶滘街监察室主任)
刘奕河(茶滘街党政办主任)
吴国荣(茶滘街行政综合执法中队中队长)
李楚福(茶滘派出所副所长)
张冉冉(茶滘食药监所所长)
黄东生(茶滘工商所所长)
梁惠珍(茶滘街城管科科长)
管志恒(茶滘街安监中队队长)
坑口经济联社负责人1名
广信公司负责人1名
汇联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1名
整治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昌维同志兼任。
三、整治内容
第一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10月28日-2015年11月4日)
(一)由街道党政领导带队,联合公安、城管、出管、安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对玉兰苑烂尾楼进行集中联合整治,对存在住人、不符合规定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整治,清退居住人员、暂停办公及仓库使用,限期清退。
第二阶段:限期整改阶段(2015年11月4日至2015年11月30日)
(二)根据消防安全的要求,烂尾楼地块内不能住人,各业主(物业管理)单位要限期7天内把居住在烂尾楼内的所有人搬出(2015年11月4日前完成)。
(三)根据消防安全的要求,烂尾楼地块内不得有垃圾收购站等违规经营场所,各业主(物业管理)单位要限期30日内整改,废品收购站、公司、仓库等违规经营场所须限期搬迁(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
第三阶段:成果巩固阶段(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四)根据城市管理的要求,烂尾楼业主(物业管理)方要限期拆除违法搭建的各类建筑物,加快各方面的准备工作,争取烂尾楼能尽快启动,彻底解决烂尾地块的各种隐患。
(五)烂尾地块清理完毕后,由广信公司会同坑口村对场地进行围闭,并提出管理方案,报街整治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加强管理,杜绝消防隐患(2015年12月30日前完成)。
四、责任分工
(一)由街道办事处牵头会同派出所、执法中队、流管中心、安监中队等职能部门开展集中整治,督促业主(物业管理)单位限期整改,到期整改不合格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强制整改。
(二)业主(物业管理)单位到期后整改不到位的,消防隐患由派出所依法进行临时查封,再按法律法规进行下一步处理。
(三)违章建筑问题由行政执法中队依法进行拆除。
(四)烂尾楼地块的经营单位,由工商所对其进行检查及依法查处。
(五)汇联物业公司、广信公司、坑口经济联社要承担业主责任,高度重视本次综合整治,认清存在隐患的严重性和政府部门处理问题的决心,认真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在限期内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密切协调配合。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的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严格整治措施。依法依规督促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业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整治不合格或拒不接受整治的消防安全隐患场所,该关停的关停,该查封的查封,该重罚的重罚,该拘留的拘留,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三)严格自律,廉洁从政。党员和领导干部不得参与任何涉及不安全的生产、储存场所的经营活动,不得为对涉及消防安全隐患处置请托说情。凡发现有违反党纪和法律法规的,一律从严查处。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荔湾区茶滘街党政办 2015年10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