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茶滘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300750587XJ/2023-00071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茶滘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3-10-26
名称: 茶滘街道关于选取综治中心提档升级信息化改造服务项目服务单位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0-26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茶滘街道关于选取综治中心提档升级信息化改造服务项目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6  浏览次数:-

  一、项目名称

  茶滘街道综治中心提档升级信息化改造服务项目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茶滘街道办事处

  三、项目实施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街道综治中心,地址为茶滘路71号二层、茶滘路73号、75号首层,面积约800平方米。

  四、项目性质

  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五、项目报价

  最高报价限价:980000 元(玖拾捌万圆整),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

  六、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为茶滘路71号二层、茶滘路73号、75号首层的茶滘街道综治中心提供信息化升级改造服务,以及网络升级服务。

  (二)需求描述

  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路71号二层、茶滘路73号、75号首层茶滘街道综治中心的网络需求,对综治中心首层大会议室进行信息化升级改造,配备设备机房,满足综治、网格化、应急等指挥调度的信息化需求,实现实时调度、会商、研判、决策和组会的有关功能,信息化改造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的标准,实现政务网接入的综合布线,接通综治视联网、应急视频会议和区政务平台,实现荔湾区茶滘街镇级综治中心信息化指挥调度和各级视频会议的应用需求。

  (三)服务周期

  本项目服务周期包括项目实施期和运维期,项目实施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预计2023年12月完成。

  中标供应商完成项目实施并通过用户验收后进入运维期,运维期为1年。

  三、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必须1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中有相应资质。

  2、申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信息技术服务相关资质的企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中选单位不能将申请项目转包。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资质和服务经营。

  (二)投标文件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公司信息,并盖上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招标内容及要求,提交服务方案、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七、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17:00时止。(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路94号茶滘街道综治中心二楼

  3、报名方式:投标要求为书面形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投标。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申请单位全称,递交资料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并需密封提交,信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提交的报名及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八、中标单位确定

  满足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由招标单位评标小组按综合评分法,按分数由高到低确定中标人。若两家或以上的报价人总得分相同时,则报价部分得分高的排前;若报价部分得分相同,则由报价文件提交顺序较早的排前(详见附件一:综合评分表)。

  招标人将及时通知中标单位,并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公告。未中标单位,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请予以谅解。

  九、其它事项

  1、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招标活动,投标人无条件服从,因投标活动产生的费用投标人自行负责。

  2、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茶滘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招标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81570274)


        附件一:综合评分表.xlsx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茶滘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