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开展规范化环卫保洁作业,实现环卫工作高质量发展,落实环卫站实体化运作,我站拟购买其他垃圾桶500个。现以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公司)参加。
一、采购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冲口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二、采购内容
其他垃圾桶500个。
三、产品要求
(一)垃圾桶(灰黑色)规格尺寸各边不小于:长725mm×宽575mm×高1075mm。
(二)垃圾桶容积240升(±2%),整体重量≥16kg。
(三)桶口边缘正面挂车处以及桶口两边桶角位置应设有两排加厚的加强筋。
(四)桶体及桶盖、销子是采用100%高密度聚乙烯一次性注模成型无接缝。
(五)垃圾桶底部设计须带多粒耐磨钢钉。
(六)桶轮采用优质的天然橡胶材质做外轮,优良塑料材料做内轮框,每轮承载力达120±5kg,移动轮与轮轴连接采用自锁防脱落卡扣装置,不易被盗。轮轴采用坚固45#中碳钢制作,表面镀锌处理。
(七)桶外印刷新国标指定垃圾分类标识,并按购买方要求喷涂字体。
(八)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免费质保期不得少于1年,保修期内上门维修免收维修费和元器件费,质保期外发生维修只收材料成本费,并提供终身维护和保修服务(须提供技术援助电话和售后服务电话)。
四、采购价格
不超过16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
报价人资质要求(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接受其报价请求):
(一)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
(二)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技术实力和经验;
(三)具有相关业务工作经验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以上相关内容;
(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与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六、项目询价文件组成
(一)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二)目录;
(三)报价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相关业务资质证书(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六)企业信用良好,没有被行政处罚等情况,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的基本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的查询页面(网页截图);
(七)过往业绩(如有,提供同类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根据公告内容自拟制定的纸质报价表(报价应包括单价、总价及其他有关资料、运费、税金等所有费用明细清单);
(九)拟供货的样板或彩色照片。
注:以上文件资料均须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并加盖公章,密封提交(袋外附一份公司简介、联系人、电话),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七、报价人须知
(一)报价文件提交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3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冲口街道芳村大道东88号新年鸿大厦3楼309室,联系人:邓小姐,电话:81690210。
(三)供货时间(服务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
(四)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八、中标单位确定
我站将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的比选并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布,比选结果以公示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冲口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