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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3007493514J/2025-00012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2-06
名称: 关于报送2024年度集体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
文号: 荔财其〔2025〕50号 发布日期: 202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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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4年度集体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06  浏览次数:-


  区属各集体企业:

  现将《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穗财工〔2025〕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编制要求

  (一)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填报口径,完成2024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数据录入、审核和汇总工作,确保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质量。

  (二)做好资产清查,核实债务和权益,正确结转损益,账实相符、账表一致。

  (三)正确填写“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四)逻辑性审核公式一般不允许报错。所有的公式报错必须有出错说明,且解析说明要清楚合规、真实有效。出错说明要写明引起公式报错的原因,不可以使用“已核实无误”、“公式错误”、“情况属实”、“按照审计意见调整”等无实质内容的说明。

  (五)各单位应切实履行会计信息质量主体责任,严格遵循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准确如实地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经济业务事项,企业不得擅自通过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利用会计差错更正等方式调节利润。不准违反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随意归并和转换,不得违反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处理和反映财务。

  (六)各单位应充分运用报表软件功能,切实加强决算数据分析工作,按通知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撰写《财务情况说明书》,对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经济效益、现金流量、重大事项、财务管理情况、风险及内控管理情况、问题整改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总结以及提出相关建议。

  二、电子数据报送

  (一)报送时间:2025年2月19日前。

  (二)报送内容:封面、2024年度决算报表电子数据、财务情况说明书电子文档。

  (三)报送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报送电子文档。

  (Email地址:lwqzhk20061230@163.com、联系电话:81264829)

  三、纸质资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2025年2月26日前。

  (二)报送内容:封面、2024年度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统一用A4纸打印,以“万元”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按以上顺序编排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后加盖本单位印章。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