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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3007493514J/2024-00142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11-07
名称: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荔财报〔2024〕154号 发布日期: 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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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11-07  浏览次数:-


  2024年,荔湾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依法治区办的具体指导下,围绕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点,结合财政国资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法治财政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和落实措施

  2024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完善财政政策制度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保障工作质效,深入开展财政政策法规宣传解读,扎实推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实,严肃财政纪律,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本部门财政业务工作相互结合,有力促进荔湾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中心组会议、保密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牢固树立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地位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精神,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党政主要负责人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党政主要负责人主动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好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着重完善法治财政建设领域

  1.制定并完成普法责任清单。一是在政府采购领域,更新梳理各项政府采购政策制度,整理智慧云平台具体操作指南及发送给区属各单位,为全区采购人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工作指引。面向全区预算单位举办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邀请政府采购法律专家就政府采购领域促进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政府采购政策、业务的讲解和释疑。二是在代理记账机构管理方面,召开2024年荔湾区代理记账行业政策宣传座谈会,对《关于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代理记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等政策法规要求进行宣讲。通过代理记账机构互助小组配合区财政局做好相关工作。

  2.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印发《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2023修订)》,建立健全局内部控制制度。识别分析财政业务及财政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制定完善实施一系列制度、流程,防范和管控风险,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提高财政工作运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提升财政工作管理水平。

  3.深化企业薪酬福利分配改革。经区政府审议通过,区财政局于2024年2月印发实施了《荔湾区区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荔湾区区管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和《荔湾区国资监管企业薪酬福利分配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区属国企的收入分配机制。

  (五)充分发挥财会监督作用

  一是印发《2024年荔湾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于2024年6月,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公开抽取6家代理记账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随机公开抽取6家代理记账单位,开展业务监督检查。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财政管理和会计监督作用,保障财税政策执行,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二是结合工作实际,采用跨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开展财政检查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对两家待检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共享,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的情况,积极发展监督合力,有效提升监督效能和检查质效。

  (六)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法治性

  1.抓好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始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局党组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2.加强大额资金使用审核。我局使用经费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事项,作为“三重一大”事项需经过集体决策,必要时进行合法性审查。

  3.发挥法律顾问管理作用。注重听取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意见,聘请法律顾问审查我局签订协议、合同以及信访、依申请公开以及政府采购领域的执法决定、行政复议等重要事项,进一步保障财政工作的合法合规性,强化依法行政能力。

  (七)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推进“粤执法”无纸化工作。按照司法部门要求,推行“粤执法”无纸化,全过程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逐项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优化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

  2.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一是落实公务员日常学法制度和年度法律考试制度。为适应行政执法工作需要,2024年组织9人参加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二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培训,观看“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视频,观看司法部录制的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规范行政执法的4讲课程,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努力提升行政执法素养和水平,培养守法懂法行政执法队伍。三是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测评,强化领导干部对于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的把握程度。

  (八)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9月中旬,组织局编外人员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学习《监察法》中公职人员的范围及公职人员的义务,引导各编外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坚定职业信念,坚守职业道德。提升执行力,规范工作流程,时刻将纪律规矩置于首位,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必依。

  (九)高效处理12345政府服务便民热线工单

  严格执行《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处理荔湾区令行禁止 有呼必应 综合指挥调度平台事项工作规则》,秉承“便民”“高效”的服务理念,严格遵守办理期限规定,实现100%及时回复。在工单处理过程中,积极与市民沟通和反馈,通过电话和短信等方式进行解答及回访,确保市民的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市民的满意度得到较大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宣传力度有所欠缺。我局法治宣传学习工作存在覆盖面不够广泛、内容不够充实、普法形式不够新颖等问题。目前我局的法治宣传工作主要是针对主业主责方面的政策规定进行学习,而对于法治思想和其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够深入,领导干部对于各领域的法律文件掌握不够透彻,有待进一步提高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视程度。同时学习形式和内容较为单一,对于政法新媒体建设运用不够充分,利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不够广泛,宣传教育的案例示范效果有待加强。

  (二)执法队伍建设不够完善,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我局行政执法队伍中专业人员较少,执法能力不足,执法水平还有待提高。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对法律顾问的审查意见和政法部门的指导建议的依赖程度较高,对于全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存在一定的不足,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的问题。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推动落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提高财政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在工作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

  (二)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执行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三)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加强学习培训,制定年度培训方案,有计划地开展全年法律法规业务学习。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方式开展学习,将学习成果与工作内容相结合。

  (四)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