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我局在荔湾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在荔湾区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紧紧围绕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我局通过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44条,其中动态类信息10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6条,年度报告2条,工作机构信息2条,其他信息24条;通过微博发布信息110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9条、视频60条,通过各级新闻媒体发布信息13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和要求,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2024年,我局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共计办结26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对申请人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均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回复申请人,未有出现超期答复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文件精神要求,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积极公开法定内容、常规内容、重点领域三大板块。规范内容审核、发布等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4年,我局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矩阵建设,加强信息内容发布工作,提高宣传能力。持续发挥“广州荔湾公安”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新闻宣传等功能。严格信息发布工作的管理和审核,常态化排查整改分局政务新媒体、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的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持续强化日常管理,及时做好相关内容更新,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信息公开与保密安全同步进行,切实履行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紧密结合,防止保密审核和政府信息发布脱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积极加强统筹谋划,及时主动回应诉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时效性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门户网站栏目仍需进一步优化,服务功能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宣传工作仍需进一步强化,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
2025年,我局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工作部署要求,一是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作用,及时更新网站栏目内容;二是不断加强业务培训,落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专人负责,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性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