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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3007493688U/2021-00015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 成文日期: 2021-04-14
名称: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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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14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或实施行政许可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4.补正告知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5.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以内办理行政许可的;

  6.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

  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或其他问题,欢迎通过邮件或来信来电反映。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荔湾区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通讯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2号

  邮    编:510000

  电子邮箱:81950703@163com

  电    话:020-81377506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          

  2021年4月13日                

  

附件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

  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20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共23项,其中23项全部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广东政务服务网)。2020年新增由市局下放到分局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核发,新增按程序转报的事项:营业性射击场许可审核;弩的制造、购置、进口、运输审批两项。行政许可申请量共计83820件,其中受理量共计83756件;行政许可办结量共计83756件,其中审批同意量共计83695件,审批不同意共计1061件。

  (一)依法实施情况。我分局严格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出境入境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受理、审批各项行政许可申请;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各许可事项均能严格按照法定办结期限承诺办结,实际平均办结时间均等于或少于法定期限。

  (二)公开公示情况。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市公安局金盾网和分局综合办证大厅公开办理须知,公开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办理结果及时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2020年以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为契机,努力完善各项工作,对事项办事指南、办理流程、设定依据等内容安排专人进行梳理、核对、完善,确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准确、规范。

  (三)监督管理情况。一是我分局进入区政务服务中心的业务,按区政务办设置要求提供了专门的网上办事方式和办事制度、流程、清单,办事全程录音录像,实行现场评议制度,实行综合受理窗口和咨询服务窗口相结合制度;二是综合办证中心的业务,建立完善业务日常监督考核机制,采取网上抽查、实地检查等形式,加强对户政、出入境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制定了分局窗口单位专项整治活动方案,采取教育培训、强化民警理念作风、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规范操作流程、加强检查监督等措施落实整改。三是在综合办证中心设置举报投诉信箱、举报投诉电话。2020年根据市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开展的警务评议中,荔湾办证中心获得了全市公安机关窗口服务事项业务总体评价得分和便民服务设施群众满意度“双第一”的佳绩。

  (四)实施效果情况。建立健全好差评机制,依托上级门户网站及办证实体大厅,建立健全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企业建议、咨询、投诉平台,全面推行“好差评”工作制度,线上全流程网办的事项在业务办结时提供评价页面,线下窗口提供有效评价,评价方式包括评价器评价、生成动态二维码评价、扫静态二维码评价等,并做好窗口评价指引工作,提高群众的评价率,切实做到“一事一评”。2020年度行政许可执法工作达到预期效果,审批效率、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不断提高。

  (五)创新方式情况。荔湾区各自助区各项建设已完成,设备齐全,办理流程清晰,格局设计合理。作为24小时出入境自助厅的配套项目,“签注易”自助设备下沉社区,实现群众办证“零距离”,已形成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为主,24小时自助办证区、签注易自助办证点为辅的集中管理模式,借助科技手段让群众得到实惠积极推广应用出入境办证易、签注易、办证一体机、发证机、居民身份证自助办证设备。目前,分局综合办证中心设置了身份证自助办证机、身份证自助发证机,出入境办证易、签注易、办证一体机、填表易、发证机、出入境记录自助查询机、智慧小屋和自助照相设备等自助办证设备。截至2020年12月,我分局22个派出所、5个警务社区和办证中心共28个点全部部署安装出入境签注易,并已全部开通运行(目前由于疫情原因暂停使用),为群众提供贴心周到的服务。

  (六)推行标准化情况。按照上级机关的部署,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标准。我分局行政许可均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推行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在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受理范围等要素和减少自由裁量权等方面均同市局标准保持一致;其中,加强对广州市养犬登记证的核发工作,加大宣传让居民关注《广州公安》微信号通过“广州养犬服务通”小程序,实现新“养犬电子犬牌”等电子凭证的应用,通过宣传引导群众体现方便快捷申办养犬业务充分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我分局负责的行政许可中无中介服务情况。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各审批部门数据共享方面需要上级部门指导和培训,窗口人员缺少电子数据应用的培训,在提取、比对、复用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电子数据应有功能,减少申请材料重复提交能力方面有待加强。二是荔湾区目前只有2个派出所部署了身份证自助办证机,仅占全区派出所的9.1%。公安自助服务机摆放受到场地、网络等客观条件的限制,需要加大力度继续推动政务服务智能化、便民化。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我分局各行政许可业务部门将进一步行强化服务窗口建设,创新优化窗口服务,提升窗口服务能力,增强群众满意度,打造广州政务服务窗口亮点,推动公安机关窗口服务水平上新台阶。一是统一业务办理标准、完善一次性告知材料等业务工作规范,加强对办证窗口民警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二是广泛开展对外宣传,让群众熟悉行政许可相关政策;三是完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着力在减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等方面下功夫,提升群众对窗口服务工作的满意度,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四是继续优化和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相关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继续加大对易制毒化学品经营流通市场及从业企业(单位)的管控和查处力度,督促各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使用、运输企业尽快完善相关资料,做到依法、守法经营,使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