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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3007505810J/2025-00013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5-05-08
名称: 关于开设住所(经营场所)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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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设住所(经营场所)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08  浏览次数:-

  申请单位(人):广东中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使用场所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街道花地大道北15号之二。

  经营项目:便民服务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条件的意见》(穗府办规〔2024〕4号)等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限自发布公示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即公示时间从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5日。如有利害关系人对使用该场所从事上述生产经营活动有异议,可在公示时间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向受理单位反映。反映情况应自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若不报或不签署本人真实姓名的,我单位将不予受理。在公示时间内若无异议,我单位将接受申请单位(人)的上述申请,出具《住所(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办理生产经营证照。

  特此公示。

  受理部门:花地街道综合事务中心      邮政编码:510370

  地    址:芳村大道中187号    联系电话:020-81630325



  荔湾区花地街道综合事务中心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