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荔湾区花地街道怡芳苑社区微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委托代建单位(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荔湾区花地街道怡芳苑社区微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完成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及实施方案编制、勘察、设计、监理、房屋鉴定、检验检测、造价咨询(审核)、施工总承包等。
三、服务质量
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gz.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行业领域重点关注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广州”<https://credit.gz.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
3.报价人具有广东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行业资信评价等级证书A级或以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五、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报价报价是固定下浮率且是唯一的,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20%。报价人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的报价意向人,请于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4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11月8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11月14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11月14日下午17:30前递交至广州市海珠区大干围18号自编3号楼2层,逾期恕不受理。
八、办事处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办事处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办事处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3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嘉彤
联系电话:15976670337
荔湾区花地街怡芳苑社区微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询比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