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花地街杜家巷6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法应当予以拆除。本执法机关已于2022年11月14日作出《违法建设行政处理决定书》(荔花违建处字〔2022〕6号),责令违法建设当事人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10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本执法机关对上述违法建设予以公告,督促违法建设当事人在上述处理决定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本执法机关将报请有关单位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公告期间,违法建设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公告(荔花城综强拆公字〔2023〕02号).pdf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