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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3732974169U/2023-00049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3-07-03
名称: 海龙街道物业公开招租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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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龙街道物业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03  浏览次数:-

  一、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滘德一街1号二楼2号房整层(紫林香苑公建配套)  

  建筑面积:399.69㎡

  配套设施:水电到户,带简单装修

  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招租意向:用于羊城家政、养老、托育等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公建配套,不可将该物业用作危险、污染性产品的生产、存放及销售,不得用作餐饮,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给他人使用或调换使用或以其他形式给予他人使用。

  招租对象: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纪录经营史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需达人民币1千万元以上(含1千万),且该公司营业执照上显示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家政服务以及养老、托育服务。

  租 期:租期为5年(从第二年起月租金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3%) ,租金底价:35元/月/㎡(意向承租方须报价不低于租金底价)。

  二、招租程序

  (一)本物业公开招租期限为挂网之日起5个工作日(从2023年7月3日起至2023年7月7日止),意向承租方可在上述时间段内致电联系人了解具体招租流程、物业情况。

  (二)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开招租期内向出租方提交在信用中国网下载的信用信息纪录证明、2022年度企业年审报告、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原件,非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填写租赁申请表。(注: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三)公开招租期内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竞租方的,按规定公开公示后,以不低于招租底价确定租赁价格,有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竞租方的,组织现场公开竞价,价高者确定为承租中标方,举牌价即为最终承租价格。

  (四)确定承租中标方后与承租中标方签订《承租意向书》,并在街道办事处公告栏张贴《公开招租结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结束后承租中标方10个工作日内与我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按合同要求收取租赁保证金。因承租中标方原因逾期拒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承租中标方自动放弃承租权,禁止参加下一次招租。

  三、承租方注意事项

  (一)物业现处于原承租方占用状态,若因原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中标方,自我方与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月后,因原承租方原因未退场导致我方不能交付时,双方可采取以下方式之一处理,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承租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我方交付场地;

  2.双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互不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二)因原承租方原因未退场导致我方不能交付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除租金外,需要承担该物业因招租产生的所有评估费用。

  四、报名日期、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采用线下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7日(周六、日,节假日除外)。

  (二)地址:荔湾区龙溪大道288号海龙街道办事处401室

  (三)电话:020-81415912(联系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联系人:曾女士、黄先生


  附件:住宅(商业)租赁申请表.xlsx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