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海龙街道办事处拟采购综合行政执法办队员制服一批,现以公开询价方式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单位内选取一家作为供应商,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内容:海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工作制服(详见附件)
三、报价单位基本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的清晰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4、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网络打印件需为清晰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二)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服装设计销售类相关资质的企业。
(三)报价人所供的服装及标志标识必须符合海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制服的要求。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项目最高限额:人民币玖万叁仟(93000)元正。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报价资料: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8月18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报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88号。
收件单位:海龙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办502室、503室。
联系人:贾小姐、罗小姐 联系电话:020-81415899、020-81415963。
(三)报名方式:资料提交,所有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并用文件袋包装密封。
(四)资料提交(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相关产品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信用情况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报价清单(原件密封,并加盖公章)。
(五)报名单位需提供附件1所示服装样板各一套。
六、中标单位确定:
(一)在报名时间内收集齐供应商报价资料后,进入询价程序,询价工作由询价小组按照询价相关规定确定中标单位,在海龙街道办事处纪检监察办监督下组织实施。
(二)询价原则:将综合衡量投标人提供的资质、报价、样板服装质量服务等因素,择优选择。参加询价的报价单位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在符合资格要求的报价单位中择优作为成交单位。
(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标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中标单位,以此类推。
七、签订合同: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中标单位自动放弃,我街道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标单位。
八、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附件:1.荔湾区海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执法服装、标志标识采购品类及数量.pdf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