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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3732974169U/2023-00058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3-08-14
名称: 增滘消防站改造工程监理询比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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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滘消防站改造工程监理询比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14  浏览次数:-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增滘消防站改造工程监理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项目名称:增滘消防站改造工程监理

  2.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3.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4.项目内容:增滘消防站位于广州市荔湾区龙溪中路65号。本项目性质为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其他工程。

  5.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248.19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220.30万元。

  二、服务范围、期限、监理目标及服务质量

  1.服务范围:本项目监理工作包括:

  (1)施工前准备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发包人编制勘察要求、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协助业主办理场地移交、办理相关许可证照、报建报批及其他前期准备工作。

  (2)施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阶段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进度款审核、检验监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工程变更等)的监理工作及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相关协调、征求民意等工作。

  (3)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审核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服务期:从监理人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算,至工程办妥竣工结算且保修期结束止,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周期以实际整体竣工验收为准。

  3.监理目标:

  (1)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进度控制目标:按委托人对工期的要求进行进度目标控制。

  (3)投资控制目标:所监理的建安工程结算不超过合同价,且不超过相应的建安工程费概算批复。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人员死亡事故;确保实施期内有关建设人员不违反委托人安全监管规定。

  (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4.服务质量:监理人提供的监理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具体的服务范围、服务期及质量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报价人拟委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在报价单位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报价人需提交监理服务方案,询比人择优选取。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61700.00元(大写:陆万壹仟柒佰元整)。

  2.报价要求:报价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20%

  3.结算方式:本项目中选价为暂定价,监理费结算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以建安工程费结算价分档定额计费,并执行报价浮动幅度值。服务收费按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乘以(1-下浮率)进行计取。最终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定结算为准。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08月15日至21日9:30—18:00 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88号502室,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对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二、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赖先生              

  联系电话:020-81415899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2023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