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龙街道拟采购2023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现拟通过比选方式对社会进行公开询价,诚邀相关单位参与比选,有关要求如下:
一、采购内容
海龙街道2023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1年。主要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解答街道有关法律问题的咨询,就街道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二)协助街道审查、修改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
(三)受街道的委托,对街道的相关业务单位依法出具律师函;
(四)协助街道对街道人员进行法律的宣传教育;
(五)应街道之邀请,参加有关经济或其他事务的谈判,就街道参与签订的合同、文件等进行见证;
(六)受街道的委托,进行有关法律事实的调查,企业、公司资信情况的调查,追收债权;
(七)受街道的委托,代理街道参与诉讼、仲裁、调解或其他非诉讼事务,以解决甲方的经济、民事或行政纠纷案件。
(八)提供村民待遇行政处理案件专项法律服务,包括①对街道行政处理决定的相关事宜提供法律咨询;②
对街道提供的有关行政处理决定的情况进行整理、归类,为街道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提供事实依据。③
应街道的要求,参与同相关部门和当事人磋商、谈判,维护街道的利益。④
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在充分征询街道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后,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草拟行政处理决定书。⑤
如行政相对人对于行政处理决定书的结果有异议,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作为街道代理人代理街道的全部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的一审、二审案件。
顾问费用已包含上述第(一)-(四)项及第(八)项的服务内容,不再另行收费;受街道委托,提供上述第(五)-(七)项的服务内容时,双方协商收费并另行签订合同。
二、服务方式
(一)通过电话、传真、电邮进行联络或咨询,必要时可互访上门咨询,律师以口头或书面答询;
(二)经常保持联系,遇到问题及时解决和处理;
(三)遇街道重大疑难事务,成立法律顾问小组,发挥集体智慧,共同研讨街道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力求最佳的处理方案;
三、投标人须知
(一)服务年限:2023年10月-2024年10月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8万元(含税),超过视为无效报价。
(三)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报名的法律服务机构必须是入库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法律服务供应商。
(三)法律服务机构近3年未受过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料提交
(一)资料的构成
1.报价文件;
2.为我街道提供法律服务的服务方案;
3.法律服务机构的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4.法律服务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料;
5.服务团队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执业资格证、执业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等情况。
6.近3年未受到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7.参与党政机关法律服务项目服务委托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二)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三)资料提交的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2日。( 09:00-12:00、14:00-18:00 )。
(四)递交地址及联系方式: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荔湾区龙溪大道288号3楼),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0-81415223(工作日 09:00-12:00、14:00-18:00 )。
(五)递交方式:纸质资料提交;所有资料须骑缝加盖法人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六、确定法律顾问的方式
街道将根据投标人提供报价及其他材料来综合衡量,选择中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双方签订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