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金花街道宣传工作高质量发展,扩大金花街道工作成效宣传面,金花街道拟选取一家合作单位加强主流媒体平台的内容宣传,诚邀相关单位参与询价比选。
一、项目名称:金花街道2023年党建宣传服务项目
二、项目金额:限制40万元内
三、项目内容:
央媒、省媒等主流新闻APP客户端及新媒体矩阵内容发布。
1.在新媒体平台建立金花街道宣传专题页面,并进行技术维护、稿件整合、稿件编辑、稿件发布。
2.合作期内策划撰写原创稿件不少于24条,日常供稿发布数量不少于80条。
3.重要稿件需推荐发布至省媒以上客户端、新华网、中新网、南方网等央媒、省媒不少于10次。围绕街道各项成效制作宣传片。
4.遴选符合平台要求的稿件推荐至各大央媒、省媒平台(含学习强国平台)。
5.服务期为1年。
四、公告时间(三个工作日):从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19日。
五、供应商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三)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四)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名方式及文件要求
(一)报名供货单位提交文件须包括:
A、营业执照正副本、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B、报价方案包括宣传设计方案及宣传资源列表;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提交方式:密封方式。报价文件须经服务单位盖章齐全后用牛皮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被询价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文件提交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至7月19日的上午9时至下午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四)收件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办事处(金花直街11号),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20-81067345。
七、中标单位确定
(一)在报名时间内收集齐供应商报价资料后,进入比选程序,比选工作由金花街道询价小组组织实施;
(二)对符合相关条件和标准的宣传服务资源及报价方案进行综合比选确定中标单位。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