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关于领取2023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证书的公告
各教师资格证申请人:
2023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现将领取证书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
通过2023年上半年第二阶段高中(含中职)、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的申请人(名单详见附件1、2)。
二、领取方式
1.选择邮寄方式的申请人:我办将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于2023年8月15日前交至邮政EMS快递寄出,采取到付方式,请申请人注意保持电话通畅。(温馨提示:选择邮寄方式的应届毕业生需发本人的毕业证书原件照片及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到指定邮箱lwjszg@126.com后再行寄出。)
2.选择自取方式的申请人:社会人员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2023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原件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需要提供本人签名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我办领取。
领取时间:2023年8月15日—8月25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8:00(周六,日休息);领取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多宝大新街5号一楼(多宝路77号旁巷口内进约30米)。
3.需自取改邮寄的申请人:
社会人员请发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及收件人姓名、电话和邮寄地址到指定邮箱lwjszg@126.com。
2023年应届毕业生请发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毕业证原件、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收件人姓名、电话和邮寄地址到指定邮箱lwjszg@126.com。
如有疑问,请咨询荔湾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020-81199452。
附件1:通过2023年上半年第二阶段高中、中职(含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荔湾区).xlsx
2:通过2023年上半年第二阶段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荔湾区).xlsx
广州市荔湾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