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情况背景
为有效开展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协调联动及应急处置能力,全力保障快速复电,特组织修订《荔湾区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根据《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荔府函〔2023〕15号)和《广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穗府办〔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荔湾区实际,对2021年印发的《预案》进行了修订,并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后修改完善,以确保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本次修编重点调整第二部分组织机构与职责相关条款,其中删除区应急管理局召集人和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相关职责,区科工信局交通职责调整给区住房建设园林局,原区农水局职责调整给区水务局,区发改局、区商务投促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城管执法局、区规划资源分局、区委宣传部等单位职责结合最新工作要求调整具体表述。
二、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风险评估、情景构建、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能力建设、监督管理、附则和流程图11个方面内容。
(一)总则
明确了《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根据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区政府成立广州市荔湾区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区联席会议),统一领导指挥荔湾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区联席会议下设区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职责分工,落实执行省、市、区电网应急处置联席会议下达的各项任务和指令,负责信息沟通、业务协调、指令传达、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三)风险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主要分为:电力系统风险、城市生命线系统风险和社会民生系统风险等三个方面进行风险分析。
(四)情景构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常见应急情景包括:电力系统情景、城市生命线系统情景和社会民生系统情景等三个方面进行情景构建。
(五)监测与预警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抓好大面积停电事件预防工作。要求荔湾供电局应建立完备的事故监测、研判、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对重大危险源及时进行风险分析,落实监控和重大风险信息上报工作,加强电力系统运行监控,完善电网运行风险预测预警报告及发布制度,健全电力突发事件研判机制。
(六)应急处置
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并通报区联席会议成员部门(单位)。按照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1)Ⅰ级应急响应
发生或初判发生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由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报请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并报市联系会议办公室。区联席会议按本预案要求组织各有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支援应急处置工作。
(2)II级应急响应
发生或初判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由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决定启动II级应急响应并报市联系会议办公室。区联席会议按本预案要求组织各有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支援应急处置工作。
(3)III级应急响应
发生或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由区联席会议召集人(区科工信局局长)决定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并报市联系会议办公室。区联席会议按本预案要求组织各有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支援应急处置工作。
(4)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或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区科工信局决定启动IV级应急响应并报区联席会议和市联系会议办公室。区联席会议按本预案要求组织各有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支援应急处置工作。
对于尚未达到一般等级,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区联席会议视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七)后期处置
将后期处置工作分为事件调查和总结评估。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同时,规定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明确了处置评估的主体,做好相关评估报告上报工作。
(八)能力建设
通过5个方面内容明确了保障要求,细化了保障措施。分别是队伍保障、物资与装备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交通保障、电源保障。
(九)监督管理
区联席会议办公室适时组织成员单位和重要用户开展电力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落实责任管理和奖惩制度。
(十)附则
主要内容包括:名词术语、预案解释与更新、预案实施时间等。
(十一)流程图
广州市荔湾区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