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荔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地震预警终端部署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街道需采购3台地震预警终端,现诚邀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该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内容、预算及期限
(一)项目名称:龙津街道地震预警终端设备采购。
(二)数量:3台
(三)项目预算金额:¥22500元(上述预算为本项目报价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交付使用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
二、采购需求
(一)技术及服务要求
1、所有设备均应按出厂标准及国家有关要求进行包装及运输,免费送货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由中标方负责进行安装和调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在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中标方所产生的的一切人员费用需自理。
2、中标方必须根据采购文件采购的设备及采用的相关技术,提出初步计划,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制定详细计划并实施。
3、中标方要建立完善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和服务队伍,为配合用户使用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采购人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使用培训,并对如何实施服务提出承诺。
4、中标方应满足于广州市地震局安装布设的地震预警信息服务系统“市级发布中心”预警信号接收发布的要求,遵循预警发布系统相关服务、通讯协议(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协议技术要求(暂行)和流程约定)。
(二)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
四、报价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报价人须是商品生产厂家或能提供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的企业。
(二)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三)需提供正式用户发票和保修承诺。
五、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方的报价须包含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部税费、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综合关税等。
报价文件包含报价书(加盖公章)、报价清单(加盖公章)、提供产品参数和彩色图片(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各种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应装在一个文件袋,封口密封并加盖公章。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接收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9:00~12:00,14:00~18:00。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二)接收地点及联系方式:
1.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津东路欧家园80号;
2.联系人:方先生,联系电话:020-81867095。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递交的资料应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等,同时附上所提交的资料清单明细。
七、中标单位确定
龙津街道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的比选并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布,比选结果以公示内容为准。
八、其它事项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