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3007493813G/2024-00006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01-09
名称: 龙津街道六甫社区微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询比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09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龙津街道六甫社区微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询比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09  浏览次数:-

  为做好龙津街道六甫社区微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下称“办事处”)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龙津街道六甫社区微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2、项目介绍:六甫社区微改造项目北临龙津东路,西靠光复中路,东临人民路,南至长寿东路,项目总改造面积为4.8公顷,预算总投资暂定为3592.77万元。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1、服务内容:依法组织本项目全过程的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工作方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法向招标监管部门办理招标申请、招标全过程备案手续,依法完成招标公告发布,依法组织接受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依法组织资格审查;组织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图纸、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等)的发放、踏勘现场、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和开标、评标工作,依法办理、发放中标通知书,协助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等招标相关系列工作(具体内容及范围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2、服务期限:自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签署合同及依法办理各项招标、中标手续完毕、移交档案资料之日止。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gz.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行业领域重点关注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广州”<https://credit.gz.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36.37万元。

  2.报价要求: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20%。报价人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

  3.本项目中选价为暂定价,最终结算金额以询比人或相关部门审定结果为准。具体结算方式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五、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的报价意向人,请于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6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2024年1月10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2024年1月16日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4年1月16日下午17:30前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龙津东路701号,亦可以邮寄资料方式递交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文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恕不受理。

  七、办事处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办事处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八、办事处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九、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津东路701号

  联系人:旷先生

  联系电话:020-81925207

  附件:荔湾区龙津街六甫社区微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询比文件.doc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