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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3007493813G/2024-00018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03-11
名称: 龙津街道关于六甫社区微改造项目询比代建服务单位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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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津街道关于六甫社区微改造项目询比代建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11  浏览次数:-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龙津街道六甫社区微改造项目代建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包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询比项目名称:龙津街道六甫社区微改造项目代建服务。

  1.2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1.3项目介绍:本项目微改造范围位于龙津街六甫社区内,东邻人民路,南至长寿东路,西靠光复中路,北临龙津东路,改造面积共约4.8公顷。项目建设内容涉及22项基础类项目、12类完善类项目、4项提升类项目。包括建筑立面改造、房屋本体部分楼道修缮及照明、外墙治理、三线规整、消防设施改造等,以及公共空间部分的三线规整、道路修缮、绿化完善、景观提升等,预算总投资暂定为3592.77万元。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服务期限

  自中标人取得中标通知书开始,直到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移交和保修期满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服务工作。

  三.服务内容及质量

  3.1服务内容:

  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建设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验收、移交、保修等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及项目管理过程中有关手续的报审工作。从项目立项完成开始至项目竣工结算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项目统筹管理,包括项目设计管理工作,工程、货物、服务的所有管理工作,施工建设管理工作,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档案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算、移交使用单位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                                  

  3.2服务质量:

  中选人所提供的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4.1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4.2报价人必须具有施工或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房地产开发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以上资质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注:①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4.3拟承担本项目代建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

  注:上述项目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在本单位近三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如人员已退休,需提供退休证明及与报价人签订的返聘合同。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服务费用计取

  5.1最高限价:人民币 580200元;报价单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且为唯一固定报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10%。

  5.2报价人可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

  六.报价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5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6.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3月11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3月15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4年3月18日上午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22号412房,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旷先生                        

  联系电话:020-81925207                  

  询比代理单位: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7578511 

  附件:龙津街道六甫社区微改造项目代建服务(询比文件).doc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