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群服务中心和职工服务阵地建设,共同组织开展党建交流和职工服务互动性活动,探索党建和职工服务工作的新模式,提升基层党组织及工会工作的活力和影响力,推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现对龙津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四楼场地的修缮工程项目,以公开询价方式,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一体化)承接该修缮工程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龙津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四楼场地修缮。
(二)项目地址:龙津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四楼(地址:光复中路393号4楼,面积约350平方米)。
(三)项目概况:对党群服务中心四楼进行修缮改造,建设一个以书画室、舞蹈室和健身室为主的多功能活动空间。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35万元(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费、安装费、税费、运输费、清洁费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供应商经营状态: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具备财政评审资格,并已注册政府采购云平台;
3.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4.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综合完成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报价人须为“广东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可查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
7.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
四、公示期
2024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20日。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报价资料
(一)报名方式:报价人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办理报名手续;(上述报名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二)接受报名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龙津街道综合服务中心(欧家园42号)(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020-81864935)。
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报价资料不予受理。
六、场地项目查勘时间与地点
项目查勘时间:2024年3月25日下午15:00集中进行现场查勘。(项目采购需求详情表及工程项目须知将于查勘现场派发给各报名公司,请自带查勘测量工具)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光复中路393号4楼。联系甲方明晰建设相关要求(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020-81864935;林小姐,联系电话:020-81747682)。
七、询价文件提交时间及要求
询价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4月9日下午14:00;
询价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需装袋密封,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询价文件请于开标当日带到开标地点:
(一)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法人签字);
(三)信用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
(四)平面设计图
(五)工程预算明细、项目实施方案、维保服务方案、工作效率(工期)等;
(六)过往相关工程经验清单。
八、评选中标单位方式及时间
评选中标单位时间:2024年4月9日下午15:00整。
(一)本次询价须有3家或以上单位报价,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比选工作由街道询价小组进行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各报价单位的综合实力、报价情况、项目实施方案、设计亮点等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
(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递补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九、参加询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报价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三)报价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四)报价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的资格要求的。
(五)报价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特此公告。
龙津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