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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3007493813G/2024-00025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03-15
名称: 关于龙津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设计施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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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津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设计施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15  浏览次数:-

  我街拟对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设计施工项目进行第三方造价审核评估,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报名参与,我街将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从中遴选出1家单位提供项目设计阶段造价咨询服务。现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结算评审咨询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提供龙津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设计施工项目(设计阶段)造价咨询服务。

  二、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审核报告。  

  三、服务费用

  参考《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147号),服务标准收费具体如下:

  1.依据竣工图等竣工资料编制工程结算,出具工程结算书,结算价100万元以内按4.5‰计算,造价咨询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2.依据竣工图、签证资料、工程结算书等进行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送审结算价100万元以内按2.8‰计算,造价咨询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四、本公告期限

  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19日止。

  五、服务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三)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类相关业务范围,如营业执照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如信息公示平台等);

  (四)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尚未换证的则提供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资格;

  (五)过往与政府单位合作业绩;

  (六)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整体实施方案;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提交资料

  请具备资质的服务单位,在公告期限内(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19日期间的办公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津东路701号)进行报名登记并提交资料。携带资料如下: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进行报名的,则须提交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报价表;

  (三)服务单位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单独提交。

  (四)投标文件(根据招标公告及相关资料编制),一正一副,单独密封

  提交;

  (五)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六)承诺书;

  (七)综合评分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复印件);

  (八)上述资料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服务单位选定办法

  (一)在报名时间内收集齐服务单位报价资料后,进入比选程序,比选工作由龙津街道评审小组组织实施。

  (二)以综合评分最高者为本次服务单位,综合评分由商务要求评分(40分)、技术要求评分(40分)、报价(10分)、近3年征信记录(10分)组成。

  八、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龙津东路701号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020-36250784

  九、其他事项

  报名的服务单位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近三年曾被查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或本次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将一票否决。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与本服务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1-2:综合评分表及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