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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3007493813G/2024-00092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07-10
名称: 关于龙津街道龙津东社区颐康服务站合作运营机构的遴选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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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津街道龙津东社区颐康服务站合作运营机构的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0  浏览次数:-

  按照养老服务相关工作要求,我街道利用现有社区场地,设立社区颐康服务站,引入社会力量运营管理。现就龙津东社区颐康服务站运营服务进行公开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龙津街道龙津东社区颐康服务站运营项目。

  (二)项目类别:运营服务。

  (三)最高限价:按照相关文件政策执行,每个站点运营经费不少于5万/年,不足一年实际折算(如相关政策文件发生变更,按照最新文件执行)。

  (四)项目位置:我街无偿提供场地,位于高基南29号。

  (五)项目内容

  按照《广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社区颐康站服务。提供养老服务向导、居家上门、日间照料、助餐配餐、文体教育等养老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与效果。

  (六)项目期限:

  2024年8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报名须知

  (一)承包意向人资格条件

  1.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意向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分公司报名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资金实力与配餐食品资格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报名机构需具备运营颐康站的资质。

  (二)报名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2022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证明或查询截图。

  3.结合项目要求,制定项目运营方案。

  4.运营本项目场地租赁合同或场地使用授权书(需附授权方的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5.过往项目经验和业绩。

  6.拟指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成员名单、相关工作资格证书。

  7.接受上级相关检查和评估和运营期内按照上级民政部门文件调整运营指标的承诺书。

  8.意向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9.报名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并密封装袋,密封袋上需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和报名单位名称。

  三、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7日18:00时止

  四、报名地点和截止时间

  (一)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龙津东路777号二楼公共服务办公室。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7日18:00时止。逾期提交的报名文件不予接受。

  (三)联系人:范先生:020-81192439

  于小姐:020-81901180。

  (四)报名事项如有变化或补充,或将发布补充公告,请密切留意公告信息。

  五、比选地点

  龙津街道办事处

  六、中选单位的确定

  我街将根据承包意向单位提供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及技术人员素质、过往业绩、运营方案等进行综合评选,确定中选单位。结果将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布。


  龙津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