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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30074936614/2025-00026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4-14
名称: 荔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姻家庭辅导公益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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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姻家庭辅导公益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5  浏览次数:-

  为了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促进荔湾区幸福婚姻家庭的建设,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拟开设婚姻登记处婚姻家庭辅导公益服务项目,兹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报价,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荔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姻家庭辅导公益服务项目。

  二、主办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三、项目概况

  由主办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为项目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服务。

  四、项目服务内容

  项目服务内容包括:普及和谐幸福婚姻家庭知识;协助提升服务对象经营幸福婚姻的能力;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提供专业辅导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要求详见附件)。

  五、项目周期

  12个月(以协议具体签署时间为准)。

  六、项目运营费用

  不超过人民币15万(含税)。

  七、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完善。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有依法缴纳社保的良好证明记录。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八、项目定标方式

  (一)邀请三家以上符合资质的机构进行比价,报名截止后区民政局将及时召开评审小组会议。

  (二)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形式比选。通过对项目价格、整体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分数高者中标。若分数最高者退出项目,则由分数排行第二的单位承接项目。

  (三)若两家及以上报价单位的综合评分并列第一的情况,则向上述单位再次邀请报价。

  (四)截至报名时间,本次询价不足3家报价的,本次询价无效,区民政局重新组织询价。

  (五)报价文件的材料未加盖公章、信封或其他包装上未加盖骑缝公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九、资料递交要求

  (一)递交时间:参与比价的单位需于2025年4月22日上午12时前将询价文件(一式三份)密封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二)递交内容:相关文件内应密封并提交报价单位资质情况证明文件、项目人员配置方案、项目运营方案等相关资料。

  (三)递交方式:可当面递交,也可通过EMS形式邮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浣花东路墩兴西街1号荔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人:文志红、王海桐,联系电话:020-81378299。

  附件:2025年至2026年度荔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姻家庭辅导公益服务项目方案.docx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