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区关于村(居)微型消防站设备设施配备标准,现我街需采购三台四轮微型消防电动车,具体如下:
一、名称:微型消防电动车。
二、数量共叁辆。(其中:一辆带水箱和加压泵,两辆设备车)
三、基本要求
1、四轮4-5座电动车;
2、装水量1吨起,需配备加压泵;
3、设备箱自带卷闸门;
4、车辆必须符合购买保险的要求;
四、叁台微型消防电动车的总价在18万元以下(含税费、运输费用及其配件)
五、供货日期:自签订供货合同起15天内交付使用。
六、供货商要求:
1、需具备合格资质证明和三证;
2、可提供正式用户购车发票和保修(期限不少于1年);
3、可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七、结算方式: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设备货物验收合格后,由我街直接支付至供货单位。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3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提交的报价资料不予接受。
2.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马塘坊23号二楼。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81824171。
3、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所需提交资料:
1、销售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所售动电车的技术参数表、销售报价明细和车辆图片(需加盖公章);
3、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