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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30074845621/2023-00174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3-11-01
名称: 关于比选确定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场社区)项目和南岸片区微改造(南岸、青年、环翠园、塘前新社区)项目前期工作的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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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比选确定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场社区)项目和南岸片区微改造(南岸、青年、环翠园、塘前新社区)项目前期工作的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01  浏览次数:-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场社区)项目下称“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项目和南岸片区微改造(南岸、青年、环翠园、塘前新社区)项目(下称“南岸片区微改造项目”)的前期工作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开比选,在参与报价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比选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

  2.项目概况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项目、南岸片区微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的招标代理服务

  3.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南源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二、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

  1.服务内容: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项目、南岸片区微改造项目前期(包括不限于: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树木保护专章编制、历史文化保护专章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章编制、实施方案编制、后续招标代理服务等单位)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拟定比选方案、编制比选公告、比选文件,依法组织接受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参与比选文件拆封,组织对报价等文件进行评审,编制评审报告,依照相关规定就报价人提出的询问和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协助发包人做好与中选单位的对接工作,整理比选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甲方等招标代理服务的相关工作。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3.其他要求:如本项目因政策、有关部门决策等原因暂停或者短期内不实施,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都无法实施相关招标代理工作的,则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具体工作内容及服务期限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被列入“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gz.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行业领域重点关注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广州”<https://credit.gz.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注:如相关人员查询到同姓名他人有记录的,需另行提供本人在“信用广州”下载完整版“广州市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代理服务费计费方式

  1.暂定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600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

  2.报价人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

  2.报价要求:报价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20%

  3.后期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通知书(或委托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本次所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相关计费后*(1-下浮率))

  比选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111日至2023115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比选文件见附件

  2.比选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111日;

  发布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115日。

  、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202311615:00—17:00 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92号三楼社区建设办公室,逾期恕不受理。

  比选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比选人因故取消或中止比选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比选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3天。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比选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先生联系电话:020-81938693

 

附件:评审办法、报价文件、示范合同等.pdf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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