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街拟向社会公开询价确定2024年度桶装水采购供应商,谨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有关要求如下:
一、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南源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及其他办公地点的桶装水采购及配送,费用按照合同期内按实际送水数量进行结算。
服务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资料提交
1、企业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副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根据附件提供的常用采购清单报价(含税),并注明结算方式、送货时限等内容;
3、过往业绩;
4、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材料分开封装,联同其他资料一并密封提交,封面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报价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
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街道将根据报价人提供的规格和报价来综合衡量,选择供应商。确定供应商后,双方签订服务合同。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1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92号。
联系人:晏先生,电话:020-81824160。
(三)提交方式:密封提交。报价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用牛皮纸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六、中选单位的确定、通知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报名截止后,我单位将根据收到的报价资料进行综合评选。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遴选,由第二候选单位递补,以此类推。确定中选单位后,会向其通知,其他未中选单位,我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各单位参加本次遴选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均自行承担,我单位将不为本次遴选向任何参选单位支付任何费用。
七、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报名时间若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南源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