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港致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4年12月24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李诗琪与你单位关于确认劳动关系、劳动报酬、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荔劳人仲案〔2025〕487号)。李诗琪要求确认2024年7月2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与你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要求你单位支付共计42000元。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举证和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2月8日下午14时15分在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2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2
联 系 人:王婧如、靳亚文
联系电话:020-81377712
广州市荔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