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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3007493506P/2023-00083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2-23
名称: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2年度荔湾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评审工作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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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2年度荔湾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评审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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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荔湾英才计划”的若干意见》(荔字〔2020〕28号)、《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等5项人才配套政策的通知》(荔组通〔2022〕2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区战略,加强荔湾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做好荔湾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评审工作,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通过公开询比方式,委托一家具有资质的实施单位完成“2022年度荔湾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评审”工作,使人才评价工作公开、透明,保障人才认定结果的客观、公正。

  一、项目委托主体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委托事项内容及进度要求

  (一)项目名称:2022年度荔湾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评审工作。

  (二)委托事项内容:项目承担单位需熟知相关政策文件并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申报材料整理复核

  (1)撰写工作组织实施方案;

  (2)整理申报资料;

  (3)复核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4)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核实。

   2.人才评审

  (1)撰写评审工作方案,并制定评价标准;

  (2)按行业领域、人才类型对申报人进行分组,每组选取至少5名专家评委组成评审组,按组开展综合评审;

  (3)选取并确定评审场地,准备评审材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4)评审确定通过名单,并报告评审结果。

   3.工作总结

  (1)出具正式评审结果报告;

  (2)出具人才评审工作总结报告。

  (三)进度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按时按质完成委托服务项目所有工作,并提交评审工作总结报告。

  三、项目服务期限

  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四、项目承担单位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丰富的人才评审服务项目经验。(提供近3年的服务项目合同)

  (七)项目团队配置合理、分工明确、项目经验丰富。(提供项目团队成员学历证明、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八)拥有自有专家库,且专家库组成、资质、与需求匹配度高。

  (九)项目服务方案中对项目工作计划、时间进度、项目风险点把控上清晰、详细、合理。

  五、项目最高限价

  项目最高限价为20万元。

  六、公告时间

  2023年2月23日至3月1日(共5个工作日)。

  七、资料提交要求

  (一)需提交的材料

  1.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包含进度安排、预算明细、总报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

  3.企业基本情况和业绩情况、完成同类项目证明材料(近3年相关服务项目合同或方案)、专家库情况。

  上述提供的文件、报价资料等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材料提交方式

  1.以上书面材料密封后(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光盘1份,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应答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请于2023年3月1日18时前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7号203室,联系人:曹小姐,联系电话:020-81376119),逾期不予受理。

  2.资料可现场提交或邮寄送递。邮寄送递的,请确保截止时间前送达。

  八、项目中选单位确定

  我局将按有关规定组织本单位从企业资质、实施方案、专家库情况、项目报价等方面综合进行比选,比选结果将在荔湾区政府网公布,中选单位以公示内容为准。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