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进我区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工作,有效落实相关政策,现将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是指对2023年1月1日后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该项补贴原则上企业无需自行提出申请,“免申即享”。
二、因部分企业(见附件1)银行开户信息或银行账号不完整导致无法发放补贴;复核环节系统将自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或其他联系人推送短信息,请各企业收到短信后48小时内按要求回复,以免影响补贴申领。经梳理我区现有以下企业(见附件2)已推送短信但没有答复。
请以上企业尽快联系荔湾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荔湾区宝源中约30号2楼
联系电话:81838297
特此公告。
附件1: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企业名单.xlsx
附件2: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未回复短信企业名单.xls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