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普法对象 | 重点普法内容 | 普法责任和落实形式 | 预期目标 | 责任单位 |
1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内部人员 |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2.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和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 | 1.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将学法内容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安排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计划。组织举办专题培训、集中学习研讨、讲座等活动,利用各种平台、阵地和载体进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学习宣传。 3.组织本单位人员落实好学法考试。 (完成时限:全年) | 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 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 |
2 | 社会大众、企业法人单位和服务对象 | 1.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2.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 | 1.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宣传日(周、月)、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利用招聘会等形式开展普法活动,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社区”活动。 2.在局属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设普法专栏,推送专家解读、法律条文解析、典型案例等系列内容,长期开展普法活动。 (完成时限:全年) | 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宣传,一是全面提升全体社会成员的法律思维和守法意识。 | 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 |
3 | 区、街就业机构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大众、企业法人单位和服务对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 2.《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 | 1.通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和政策问答材料,形成政策法规宣传合力。 2.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开设“就业政策”专栏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就业创业专栏,分类公布就业创业政策文件,让群众方便查阅,及时了解。 3.充分利用“荔湾就业”“荔湾职建”等微信公众号加大对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宣传,定期推送专家解读、法条解析、典型案例等内容。 4.通过就业援助月、“就业政策宣传周”以及招聘会活动等,多渠道多形式集中开展政策宣传普法工作。 5.走进企业和社区,以初创企业为重点发放政策汇编和宣传须知,现场解答企业、群众咨询。 (完成时限:全年) | 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宣传,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就业服务和就业政策,进一步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政策知晓度,扩大政策惠及面。 | 1.就业与劳动关系科 2.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3.区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建设中心 |
4 |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机构、社会大众 | 1.《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2.有关安全生产类的法律法规。 | 1.组织举办专题培训,开展相关业务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平台、阵地和载体进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 2.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开设“就业政策”专栏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就业创业专栏,分类公布职业培训政策文件,让群众方便查阅,及时了解。 3.通过职业培训课、微信公众好向社会大众开展普法工作宣传。 4.通过管辖机构日常业务指导、工作交流群宣传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 5.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宣传关于安全生产类法律法规。 (完成时限:全年) | 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宣传,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职业培训服务、就业培训相关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扩大政策惠及面,增强培训机构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强化相关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1.就业与劳动关系科 2.区人才服务管理服务办公室 3.区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建设中心 |
5 | 社会大众、企业法人单位和服务对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 4.《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 1.配合区司法局,组织举办专题授课活动,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向单位代表进行普法教育。 2.发挥三方联合调解优势,调解过程中答疑解惑。 3.组织“送法上门”专题活动,向各企业代表释明法律,规范用工,预防风险。 4.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大厅开设咨询窗口,供群众现场咨询劳动仲裁相关规定及流程指引。 5.开通仲裁处理程序业务咨询热线,供群众来电咨询相关法律法规。 (完成时限:全年) | 推动企业合法用工,指导企业加强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建设,促进企业将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细化到内部管理中,发挥协商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 1.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就业与劳动关系科 |
6 | 社会大众、企业法人单位和服务对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条例。 2.《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单位从业的灵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等相关法律条例及规范性文件。 | 1.利用电话咨询窗、社保中心及各街道经办受理窗和现场咨询窗,向参保人普及社保规定政策,以便群众知情办事。 2.在大厅摆放宣传册等资料,并及时更新内容。 3.组织举办专题培训、讲座,进行普法宣传活动。 (完成时限:全年) | 提升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的了解,对具体业务经办的熟悉,提升参保和社保反欺诈意识。增强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知法守法意识,有效减少各类工伤和职业伤害,依法维护职工工伤保险权益 | 1.社会保险科 2.荔湾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7 | 社会大众、企业法人单位和服务对象 | 1.《劳动法》 2.《劳动合同法》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5.《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6.《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7.《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8.《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9.《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10.《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11.《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 12.《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 1.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等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活动,张贴和发放相关普法宣传单张,指导各街道定期或者不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讲法。 2.将重点普法内容制作成宣传册,放置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大厅供劳动者及企业代理人查阅。 3.组织举办专题培训,开展专题讲座、交流分析会等活动,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多样化法治宣传。 4.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大厅开设咨询窗口,供群众现场咨询劳动仲裁相关规定及流程指引。 5.开通仲裁处理程序业务咨询热线,供群众来电咨询相关的法律法规。 (完成时限:全年) | 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争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1.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一大队 2.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二大队 3.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24-05-22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