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4年8月12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陈三妹与你单位关于支付工资和加班费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荔劳人仲案〔2024〕1744号)。陈三妹要求你单位支付工资和加班费5733元。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举证和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9月23日下午14时在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2室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2室
联 系 人:颜奕丽、车文荟
联系电话:020-81377007
广州市荔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