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我街需在辖区内建设2条健身路径和购买15张乒乓球台,现公开比选建设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名称:石围塘街道体育设施建设项目
(三)项目内容:建设2条健身路径(滘口社区、芳盈社区各一条)
购买15张乒乓球台
(四)项目资金:健身路径每条不大于4万元,共8万元(含税),乒乓球台每张不大于3千元,原体育设施拆除、清理及场地平整、清理等所需费用包含在总资金内。
二、报名机构条件
(一)报名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报名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
(三)报名单位具有对公账号,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的状态,提供相关承诺函。
(四)报名单位须为经国家体育总局质量认证的相关体育设施建设公司。
(五)报名单位有相关项目建设经验的优先。
(六)报名单位认为有需要提供的以证明其经营及综合实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商务资料。
(七)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八)项目中选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2023年7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68-1号二楼,联系人:顾小姐,电话:020-81594546。
(三)提交方式:密封方式。报名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用牛皮纸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四、中选机构的确定、通知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报名截止后,我单位将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选。分数最高的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等候选单位。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比选,由第二候选单位递补,以此类推。未中选机构,我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各机构参加本次比选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均自行承担,我单位将不为本次比选向任何参选机构支付任何费用。
五、其他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报名时间若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