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3007505861T/2023-00236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3-09-15
名称: 石围塘街万盛社区微改造(三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编制询比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15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石围塘街万盛社区微改造(三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编制询比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15  浏览次数:-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万盛社区微改造(三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荔湾区,东至塞坝涌,南至五眼桥涌,西至兴东路,北至芳村大道西,总用地面积约42公顷,总建筑面积约57万平方米。重点改造内容是建筑本体修缮,基础设施补短板,公共空间品质提升等内容,打造“老城区,新活力”的社区新貌。

  4.项目估算总投资:1621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服务内容及成果要求

  1.服务范围:对万盛社区微改造(三期)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2.服务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期限至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审查部门批复后并由甲方确认;实施方案咨询服务期限通过区政府审议后并由甲方确认。

  ⑴编制完成时间: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按甲方要求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20 个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⑵报告及方案的修改:有关部门进行评审、审议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的修改。期限结束后,若发现可行性研究报告仍需修改、调整,中选单位应继续提供有关服务。

  3.工作内容、方式及要求

  3.1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工作内容:对万盛社区微改造(三期)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等要求,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的科学论证,对项目有关的自然、社会、经济、技术等进行调研、分析比较以及预测建成后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并针对方案综合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先进性和适应性以及建设条件的可能性和可行性,从而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以及协助业主进行项目评审及文件的报批工作等。

  3.2实施方案编制

  工作内容:通过实地踏勘访谈,收集民意资料并汇总形成改造清单,依据居民需求合理选择改造项目,指导方案编制。配合进行前期编制工作汇报,编制过程中,做好与居民的沟通协调工作,使编制方案充分反映民意,为民所用。

  改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广州市老旧小区为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指引(试行)》中基础类:楼道修缮、小区内道路、排水系统疏通、三线整治、绿化提升、照明、安防系统、消防设施、无障碍设施、公共空间提升等改造,以及根据实际方案需要,对提升类和完善类的建设项目进行改造。

  4.成果要求

  4.1 可行性研究报告

  按要求编制完成《万盛社区微改造(三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成果文件。

  4.2 实施方案编制

  成果深度:项目成果表达应当清晰、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同时需满足《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指引(试行)》文件的相关要求。

  编制完成《万盛社区微改造(三期)项目实施方案》的成果文件。

  具体内容及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资质及本单位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

  3.报价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201872.00元(大写:贰拾万零壹仟捌佰柒拾贰元整),其中可行性研究:51872.00元(有效报价下浮率为10%-20%。),实施方案:150000.00元(有效报价下浮率0-10%)。报价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

  2.收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服务费报价超过最高报价限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1)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部分的中选价为暂定价,结算价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和《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8号)的相关规定,各报价单位在报价文件中明确下浮率(有效报价下浮率为10%至20%内),服务收费按以上条款计算出来的编制费乘以(1-报价下浮率)进行计取(行业调整系数为0.8,复杂系数暂定为1.0,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2)本项目实施方案部分的中选价为包干价,收费标准参照《广东省城市规划收费标准》、《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各报价单位在报价文件中明确下浮率(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至10%内),服务收费按以上条款计算出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3)最终结算金额以询比人或相关部门审定结果为准,且不得超过中选价。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询比代理服务费及成交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由中选单位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代理服务费包括招标代理费及评审费,具体计算以招标代理代合同为准】。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报价意向人,请于2023年 9 月 15 日至2023年 9 月 21 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9 月 15 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9 月 21 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 9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7号之六2楼-5楼(部位:3楼自编302-16号单元),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1543868       

  询比代理单位: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工、钟工           

  联系电话:020-87576487 


  附件:石围塘街万盛社区微改造(三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编制询比文件2023.8.22.doc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