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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3007493637K/2025-00027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5-03-20
名称: 荔湾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荔湾区2022-2024周期医师定期考核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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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荔湾区2022-2024周期医师定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1  浏览次数:-

区发证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开展2022-2024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依托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机构版)进行管理。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周期和对象

  考核周期:2022-2024年度。

  考核对象:20241231日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2022-2024年没有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目前第一执业地点仍在我区执业助理医师

  注:执业助理医师辖区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临床、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类别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

  二、考核机构

  (一)荔湾2022-2024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由荔湾区卫生健康局统筹管理。区级考核机构接受荔湾区卫生健康局的委托承担本机构及其相关考核工作。

  (二)本周期共设5家考核机构,分别为:荔湾中心医院、荔湾区中医医院、荔湾区妇幼保健院、荔湾区骨伤科医院、荔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荔湾中心医院同时承担荔湾区口腔医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内所有社会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学校医务室等

)的考核工作。具体考核机构名单及其所负责的医疗卫生机构详2022-2024周期医师定期考核考核机构名单》(附件1

  三、考核程序

  (一)医师定期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执业助理医师可执行简易程序:

  1.截至20241231日,具有5年以上(不含第5年)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注: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执业过程中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时间在一年以上);承担医学专业技术科研课题,取得技术成果,通过省级以上科技行政部门鉴定。)

  2.截至20241231日,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注: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等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医疗事故等。

  (三)不符合执行简易程序的执业(助理)医师均执行一般程序。

  (四)执业年限以首次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日期为准,如不能通过《医师执业证书》核实首次注册时间,可通过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机构版)查询。

  四、考核工作安排

  (一)医疗卫生机构通知考生参加考核(2025320~413日)。

  1.各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机构版)核实20241231日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2022-2024年没有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目前第一执业地点仍在我区执业助理医师通知其参加考核。周期内医师在我区执业但现执业注册不在我区的,原则上不参加我区考核,同时原注册机构应配合其参加新注册机构的考核。

  2.各医疗卫生机构确定考核名单后填写2022-2024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医师信息汇总表》(附件22025413日前excel电子版表格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lwwjj-yzk@gz.gov.cn邮箱。

  (二)考生填写材料并提交医疗机构审核2025414~511日)。

  各医疗卫生机构指导考生区分一般程序与简易程序填报有关材料。对不符合条件参加荔湾区2022-2024周期医师定期考核的考生做好解释,指引其参加其他地区的定期考核

  1.参加一般程序的执业助理医师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双面打印)(附件3

  2.参加简易程序的执业助理医师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双面打印)(附件4

  周期内2022-2024年度医师第一执业地点不在我但现在我注册的,应在《2022-2024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医师信息汇总表》附件2中备注原注册机构名称及其所在地区,同时该医师的考核表需原注册机构审核盖章和现注册机构审核盖章后再交考核机构。

  3.各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填写考核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审核责任,2025511日前对其工作评定、职业道德评定给予签署评定意见及加盖公章

  )医疗卫生机构提交审核材料(2025512~518日)。

  荔湾区口腔医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社会医疗卫生机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附件2、附件3、附件4纸质版2025512~18(工作时间)上交到荔湾区卫生健康局芳村大道西塞坝路3号侧座审核。其他考核机构518日之前对所负责医疗机构完成资料审核。

  )考生参加业务水平测评(2025519~63日)。

  1.荔湾区口腔医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内所有社会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学校医务室等)参加一般程序考核的执业助理医师202551912:00~6324:00期间通过扫描问卷星二维码(问卷星二维码将519上午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参加业务水平测评。逾期不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业务水平测评不合格;确认为简易程序的医师只需提交纸质版考核表,不需参加考试。

  2.荔湾中心医院、荔湾区中医医院、荔湾区妇幼保健院、荔湾区骨伤科医院、荔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此段时间内自行制定考核方式完成业务水平测评逾期不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业务水平测评不合格。

  )录入考核结果(202564~618日)。

  各医疗机构应为本机构参加考核的医师完成信息上报和成绩录入等操作操作流程: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机构版)-综合信息-勾选医师录入考核数据-选择考核周期-选择考核机构-考核结论-考核日期-确定保存),上述工作请于2025618日前完成

  备注:请准备变更至我执业,且无2022-2024年的定期考核成绩的医师,为避免出现三年定期考核报告缺失情况,请务必在原执业地点参与定期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后方可办理变更注册。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积极与考核机构(具体详见附件1联系,指导医师完成本周期考核,对不符合条件参加荔湾区2022-2024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医师做好指引

  (二)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条、《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处理。

  (三)各执业(助理)医师的考核结果,由各医疗卫生机构整理归档保存,用于日后查询。

  附件:1.2022-2024周期医师定期考核考核机构名单

  2.2022-2024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医师信息汇总表

  3.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

  4.医师定期考核表(简程序)

  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局

  2025320

  联系人:李晓桦,81511050;范颖鑫81566529

  附件1

2022-2024周期医师定期考核考核机构名单

序号

考核机构

负责的医疗卫生机构

1

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

1.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2.广州市荔湾区口腔医院3.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所有社会医疗机构(包括学校医务室等)

2

广州市荔湾区中医医院

负责本机构

3

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

负责本机构

4

广州市荔湾区骨伤科医院

负责本机构

5

广州荔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本机构

    附件2

2022—2024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医师信息汇总表

机构名称(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本机构共  人参加考核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机构名称

姓名

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首次执业注册时间

身份证号码

适用考核程序

备注

































































(此页为首页,此表可续页)                    

  附件3

  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

 考核年度:2022-2024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学历


毕业学校


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取得时间

年 月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取得时间

年 月

执业情况

在职/返聘

执业经历

执业范围


良好

行为

记录

受到的表彰、奖励

完成的政府指令性任务

取得的科研技术成果

不良

行为

记录

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受到行政处罚、处分情况


发生医疗事故情况

完成工作数量

合格□ 不合格□

完成工作质量

合格□ 不合格□

完成政府指令性工作情况

合格□ 不合格□

执业机构评定意见:  

合格□ 不合格□

执业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考核机构复核意见:  

同意□ 不同意□

职业

道德

评定

执业机构评定意见:                

合格□ 不合格□

执业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考核机构复核意见:

 

同意□ 不同意□

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以及专业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

对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的检查

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结论                 合格□ 不合格□

考核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考核结果

考核结论

合格□ 不合格□

考核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注:1.在选定的□内打“√”。

  2.考核不合格原因、对考核结果提出复核申请的处理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记入备注栏。

  附件4

  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

  考核年度:2022-2024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学历


毕业学校


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取得时间

  年 月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取得时间

 年 月

执业情况

在职/返聘

执业经历

执业范围


良好

行为

记录

受到的表彰、奖励

完成的政府指令性任务

取得的科研技术成果

不良

行为

记录

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受到行政

处罚、处分情况


发生医疗事故情况

医师申请

简易程序

考核理由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执业机构评定意见

同意□ 不同意□

执业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考核机构复核意见

同意□ 不同意□                                  

完成工作数量

合格□ 不合格□

完成工作质量

合格□ 不合格□

完成政府指令性工作情况

合格□ 不合格□

执业机构评定意见:      

合格□ 不合格□                      

执业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考核机构复核意见:  

同意□ 不同意□

职业

道德

评定

执业机构评定意见:                

合格□ 不合格□

执业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考核机构复核意见:  

同意□ 不同意□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执业机构评定意见:                  

同意□ 不同意□

执业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考核机构复核意见:               

同意□    不同意□                  

考核结果

考核结论             

合格□ 不合格□

考核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注:1.在选定的□内打“∨”。

  考核不合格原因、对考核结果提出复核申请的处理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记入备注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