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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荔湾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3MB2D25772K/2022-00033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5-27
名称: 荔湾区应急管理局关于“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询价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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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应急管理局关于“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27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落实《广东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减灾办〔2022〕3号)和《广东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2022年防灾减灾宣传周有关活动的通知》(粤减灾办〔2022〕7号)的精神,围绕主题扎实开展今年全区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深入开展重点区域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组织防灾减灾宣传“五进”活动,提升全民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广泛开展各项防灾减灾救灾演练,大力推进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拟联合荔湾区区应急管理局、荔湾区科技协会、金花街道(陈家祠社区)在陈家祠广场开展“减轻灾害风险、守护美好家园”为主题的防震减灾应急宣教活动。现诚邀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该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荔湾区“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

  建设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应急管理局。

  项目预算:经费控制在9.96万元人民币以内。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内容:

  (一)防灾减灾救灾宣传视频展示

  (二)技能演示

  1.心肺复苏急救技能演示(徒手施救、AED结合施救)

  2.地震模拟平台演示

  (三)应急宣教体验活动

  在整个活动过程中,街道居民和参与人员可自由参与各个区域的互动体验,从“听”教练讲解、“看”教练演示、“问”防灾减灾常识、“练”应急技能等四个方面引导居民树立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学习防减灾知识,掌握自救互救操作技能。活动内容如下所示:

  1.模拟烟道逃生帐篷:进入仿真火场帐篷,体验学习火灾现场逃生技巧。

  2.常规灭火器材操作:普通家用各种灭火器材操作实操,逃生面罩使用体验,人民防空器材使用体验。

  3.应急绳结学习:学习利用日常物件连接成可靠逃生绳索。

  4.地震安全装备体验:参观部分地震安全装备体验活动,包括地震应急包、地震头盔、应急救援绳索、应急救援信号器等装备。

  5.消防游戏:看谁会灭火,学习不同类型火灾应对应不同灭火器材的知识。

  6.急救知识:包括应急包扎、简易担架制作、CPR 心肺复苏技术。

  7.灭火体验区:使用各种灭火器体验扑灭大火。

  (四)科普宣传活动

  开展好防灾减灾宣传“五进”活动,向社区群众讲解防灾减灾基本常识、自救的方式等,参观防灾减灾宣传展板,发放防灾减灾宣传手册。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活动组织。

  三、项目承接方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的清晰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4、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网络打印件需为清晰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5、组织举办大型的“5.12”活动演练方案或其他类型的防灾减灾救灾演练活动项目。

  6、具有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经验并具有实际工作成效的案例,承担过政府防灾减灾救灾工程、装备、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项目。

  7、其他需提交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营业执照、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相应的资格证书、报价单、获得荣誉的证明材料、信用情况材料、服务方案等。

  上述资料均应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被询价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

  报名提交资料自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6月1日止,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三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五、候选单位确认方式

  报名截止后,对各报价单位从综合实力、服务优势、技术服务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比对,确定候选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本单位会向其发出通知,其他未中选的,将不再另行通知。

  六、递交资料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荔湾区逢源路129号四楼408室。

  联系人:龚先生,联系电话:020-81934839。

  七、其他事项

  荔湾区应急管理局对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报名时间及条件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