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进一步提高荔湾区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高效有序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2023年度防灾减灾工作计划安排,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荔湾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现诚邀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该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荔湾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应急管理局。
项目预算:经费控制在15万元人民币以内。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下列:
1、依据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合理确立应急预案体系;
2、收集已编制的上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相关资料,收集本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的概况及易发分区情况资料,特别是在综合分析荔湾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地面沉降及岩溶地面塌陷调查评价等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基础上,根据地形地貌、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分布特征和发育程度、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划分的地质灾害易发区。
3、调查研究本区域内地质灾害基本概况及易发分区情况,有针对性确定地质灾害应急内容和框架。
4、结合行政管理体系及部门业务职能划分,科学设定区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5、根据应急预案,确定运行的机制,结合应急处置权限及能力,清晰界定应急响应分级标准,制定相应层级的应急处置措施;
6、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确定应急保障体系,明确各项保障措施。
7、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预案编制(不含征求意见、评审、审核、文件呈批下发等工作)。
三、项目承接方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的清晰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4、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网络打印件需为清晰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5、曾经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过类似预案编制、地质类评估性报告、地质灾害调查等案列合同;
6、具有国家或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乙级证书以上资质(资质类别:危险性评估);
7、其他需提交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营业执照、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相应的资格证书、报价单、获得荣誉的证明材料、信用情况材料、服务方案和报价表等。
上述资料均应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被询价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
报名提交资料自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4日止,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三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五、候选单位确认方式
报名截止后,对各报价单位从综合实力、服务优势、技术服务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比对,确定候选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本单位会向其发出通知,其他未中选的,将不再另行通知。
六、递交资料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荔湾区逢源路129号四楼408室。
联系人:龚先生,联系电话:020-81934839。
七、其他事项
荔湾区应急管理局对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报名时间及条件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