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严格依法行政,为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切实履职尽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以合法合规为各项工作开展的基本底线,始终在推动工作落实中坚持法治思维,坚持权责一致、勇于担当,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二)强化法治审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设立法制内设机构,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对涉及局内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案件、合同管理、事故调查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主动听取法制机构、法律顾问意见,防控法律风险,确保依法依规。
(三)带头学法用法,注重宣传教育引导。主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学法,带领全体党委委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专题学习新修订《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参加学法考试并满分通过。带领全体干部职工组织好、开展好各项法治宣传活动,始终恪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准则,确保各项工作的规范性、合法性,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全面正确履行部门职能,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和“放管服”工作。一是抓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审核审批和应急预案备案工作。严格按照区行政审批事项规定,遵守审批权限、程序、环节和条件,未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情况;二是深化政务服务工作。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主动公开审批业务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每周驻点区政务中心接受群众咨询以及收件工作,主动告知企业办理进度及完成情况,方便企业了解办事流程,优化政务服务水平。2023年累计办理审批业务131宗,其中危化品纯批发企业新办36宗、延期3宗、变更2宗,注销27宗、不予许可1宗,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备案7宗,企业应急预案备案56宗,未出现超时办理情况,办结率100%。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定,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制度、审理程序和法制审核要求,设置综合法规科承担部门法制审核工作职责,聘请广东上茂律师事务所为局常年法律顾问。2023年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35宗,均通过法制部门审核。常年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累计提供法律意见(书)500余份。2023年行政复议案件6宗,本单位负责人出庭1次,负责人出庭率100%,无行政复议被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2宗,均准予裁定执行,未出现逾期导致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失败的情况。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执法人员资格,组织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统一执法资格考试,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2023年共组织3名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通过率100%。
(三)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责任,切实推进政务公开。聚焦荔湾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加强重大政策实施的发布解读工作,注重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密切关注涉及安全生产舆情热点问题,严格根据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及时公布政务信息,制定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制度,及时做好相关专栏的更新维护工作。2023年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135条,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四)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一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工作。在重大节假日和特别时期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工序,制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执法工作措施,开展春节后复工复产专项执法行动、全国“两会”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工贸企业特种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安全生产跨辖区交叉检查、工贸行业领域电气焊作业和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安全出口专项执法检查、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执法行动、重点监管企业涉有限空间安全管理专项执法行动、企业用电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奋战四十天 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专项等十余项专项执法行动,消除安全生产监管盲区、化解风险隐患、压降事故总量,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开展重大事故隐患2023行动。制定印发《荔湾区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和《荔湾区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严格处罚有力震慑,确保隐患坚决整改落实到位。大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共发现工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99项,已整改99项,立案38宗,罚款金额32.1万元,停产停业2家。
(五)强化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实现执法信息依法应公开尽公开,行政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二是贯彻落实《广州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广东省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免行政处罚清单(试行)》,督促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组织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审工作,抽取全区各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以街道交叉互评的方式,对每个案卷进行精细评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不断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建立完善考核通报工作机制,以日通报、周简报、月讲评形式定期通报全区执法巡查数据,并及时对排名落后街道发函提醒督办,将各街执法巡查工作落实情况固化为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力督促基层执法巡查人员履职尽责。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本部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学法活动,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新《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专题普法培训内容,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学习典型案例,积极参加省、市、区组织的线上线下执法业务培训班,积极参与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通过率和优秀率均达100%。二是制定《荔湾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确定年度普法重点,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每年工作计划。三是推动建立普法告知承诺制,把新安法、新条例宣传教育活动与签订承诺书结合起来,督导签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2.6万余份,不断增强企业负责人履职意识;充分利用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不断加强。在安排法治专题学习研究、提升新时代法治思维、全员提高法治素养,用于指导应急管理工作、处置急难险重等突发事件上还有差距和不足。
(二)法治素养有待提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后,街道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不稳定,流动性较大。部分人员法治意识不强,缺乏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部分执法人员从其他岗位调至应急执法,由于执法程序、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的不同,出现案件超期办理、证据收集不及时以及事实认定错误导致案件撤销等情况,工作思路难以适应当下应急管理工作需要,执法培训力度、指导交流力度仍需加强。
(三)重点领域监管有待加强。当前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监管形式依然严峻,而辖区监管队伍的隐患查处能力有限,难以满足重点领域监管需求。
(四)普法宣传形式略显单调。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来提升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时效性,普法效果不够理想。运用新形式、新技术、新媒介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班子成员率先垂范,组织开展交流研讨活动,带领全局干部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切实抓好理论学习成果的实践转化,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不断开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新局面。
(二)加强培训指导。加强新修订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创新工作模式,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案件研讨、实战练兵、学法考法、常态培训等形式,让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因势利导,推动执法人员认真学法,真正懂法,准确用法,做到敢办案、能办案、会办案,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履职、依法办案能力。
(三)持续强化重点领域执法。持续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推行“执法人员+专家”方式,加强执法专业技术支撑,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倒逼企业真查真改。
(四)扩大宣传普法覆盖。根据应急工作特点系统部署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扩大普法覆盖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持续面向基层和企业一线开展针对性普法。进一步挖掘更具有操作性的宣传形式,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生动,内容更加深入人心,提高人民群众接受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