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荔湾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荔湾区林长制工作激励制度的通知》(荔林长组〔2023〕3号)和《荔湾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遴选符合荔湾区林长制工作激励条件街道的通知》(荔林长组〔2023〕4号,以下简称林长制工作激励)精神,拟遴选2022年度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激励的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拟激励单位名单:西村街道、金花街道、石围塘街道、岭南街道、白鹤洞街道、华林街道。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19日
联系电话:020-81571018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区林长办(区住房建设园林局)。
广州市荔湾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