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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3007493389X/2024-00003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成文日期: 2024-02-02
名称: 广州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关于遴选荔湾区建筑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评审专家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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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关于遴选荔湾区建筑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06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筑工程专业专技人才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H202300399)文件精神,自2022年起,我区自主评审建筑工程专业专技人才初级职称评审工作。为做好我区建筑工程专业专技人才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现面向省内各企事业单位(含驻粤单位)、社会团体及专业技术人员遴选专家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遴选评审专家的评委会

  广州市荔湾区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遴选对象及专业领域范围

  本次遴选面向广东省内企事业单位(含驻粤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家开展,符合入库条件的专家可申请评审附件1所列对口或相近的专业领域。

  根据有关规定,除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院士等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和行业紧缺人才外,国家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及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委库人选。

  二、专家入库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与申请评审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中级职称1年以上 (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评委库入库方式和程序

  评委库专家入库通过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完成申报、审核,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一)评审专家入库网上业务流程如下:

  1.入库申请。申请入库人员请登录广州职称频道 (网址:https://gzrsj.rsj.gz.gov.cn/vsgzhr/Login_ZJ2.aspx/)中的“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添加系统应用模块“职称业务申报”->评委会委员业务->委员入库申请,选择拟申请入库的评委会及可评专业,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有关材料并提交工作单位审核;

  2.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账户登录职称系统,点击“单位业务”->评委会委员业务->委员入库单位审核->评委会委员入库,进行审核。(其中,“是否有主管”栏目,根据实际进行选择)。

  3.主管部门审核(如有)。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登录职称业务审核系统,点击“主管部门业务”->评委会委员业务->委员入库主管审核->评委会委员入库,进行审核。

  4.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审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及综合表现进行评议,并加具相关意见。

  5人社部门审核。对拟入库人员进行核准,确定正式入库委员人选。

  (二)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不属于广州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且未在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注册账户的,或由评委办定向邀请的高端人才,可采取电子邮件申报的方式,操作流程如下:

  申请人下载《广州市荔湾区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技术 人才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委员申请表》(附件3),如实填报信息,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经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如有)审核通过后,由申请人或工作单位集中将电 子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评委办审核,评委办审核后将有关信息录入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并在系统中提交荔湾区人社局审核,区人社局核准后确定正式入库委员人选。

  四、申请材料

  (一)材料清单

   1.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专业技术能力和业绩证明材料(含专业技术特长或学科方向、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就、论文著作、获奖、参加学术团体等材料,根据需要提供)。

  上述材料根据系统要求上传至对应栏目。

  (二)材料要求

  1.上传材料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如上传材料为复印件,则需法人单位审核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2.上传材料需为文字正向,不可颠倒,且清晰可辨。

  五、申报、审核要求

  (一)本次评委入库委员申请时间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8日止,请有意愿的申请人在此期间完成填报并提交工作单位审核。申请人须申报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二)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如有)应依据评委库入库委员条件,在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方面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并对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进行、工作能力水平等加具有评价意见。审核通过即视为同意推荐其入库,并协助做好后续资格审查、意见反馈等工作。

  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登录系统填写入库申请,并上传证明材料。各法人单位和主管单位需于2024年3月12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并提交至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审核。经核准入库的评审专家在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职称评审工作。

  六、联系方式

  广州市荔湾区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建筑业管理科,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联系电话:020-81801520,电子邮箱:lwjsjgk@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荔湾区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专业设置一览表

  2.广州市荔湾区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操作流程

  3.广州市荔湾区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入库委员申请表

  广州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024年2月2日

点击下载:

附件1 广州市荔湾区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专业设置一览表.docx

附件2 广州市荔湾区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操作流程.docx

附件3 广州市荔湾区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入库委员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