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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中南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3734895421G/2025-00007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中南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5-04-16
名称: 中南街环卫站关于辖内无主建筑垃圾、余泥、花泥清理服务的询价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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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街环卫站关于辖内无主建筑垃圾、余泥、花泥清理服务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6  浏览次数:-

  按相关规定及工作需要,中南街现就辖内无主建筑垃圾、余泥、花泥清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拟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符合要求的供应单位。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需求内容、期限及限价

  (一)项目内容:负责清理中南街道辖内无主建筑垃圾、余泥、花泥等。

  (二)项目服务期限:4-12月(具体以合同时间为准)。

  (三)项目最高限价:项目最高总限价为人民币100000元(壹拾万元整),本项目按车次结算,费用标准约1500元/车(车辆装载量约8立方),报价应含装车、人工费、运费、处置费、税费等所有费用(上述预算为本项目报价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结算方式:按季度统计清处建筑垃圾、余泥、花泥相关收运记录,据实结算。每季度双方实际核实确认的总车数×车次单价=中标人该季度实际服务费。每季度清理量由双方签证附清理前后图盖章签字核实。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价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有相关经营范围,具备合格资质证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二)报价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三)报价单位须具有相关业务工作经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以上相关内容,具备承担本项目的人员实力和经验,服务单位必须持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运输车辆需要具备《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

  (四)至本公告发布时,报名人(单位)未在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相关部门处罚;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有对公账号,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扣押、破产的状态。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评分标准

序号

分数

分项内容

评分说明

1

20

企业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每项2分,满分6分)

相关人员是否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考核证明(4分)

企业注册地在荔湾(10分),其他(5分)

2

25

项目经验与业绩

近2年与荔湾属街道有业务往来≥3个(3个以上15分;3个以下10分;没有的5分)

客户满意度≥90%(5分)80-90%(3分)≤80%(1分)

无经验或项目规模不达标(5分)

3

30

服务能力

承诺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清理(15分),承诺48小时内到场(5分),无明确时间承诺(1分)

专业清运设备(密封卡车(包含12方、8方、6方车、铲车等)+固定团队(10分);专业设备不齐、部分设备需要外包(5分)

提供清理前后对比实时水印照片存档(5分)

4

25

报价合理性

报价低于预算且合理,分项明细清晰(20-25分)

报价接近预算,分项无重大偏差(15-19分)

报价超预算或分项模糊(0-14分)

  三、项目报价文件要求

  (一)营业执照和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根据方案内容及要求,提交项目报价表;

  (三)报名单位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四)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五)根据采购内容及要求,提交售后服务方案,需注明人员安排、响应时效、清运台账整理等内容等。

  (六)上述资料均应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等,同时附上所提交的资料清单明细。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材料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日内,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0日止(9:00-12:00,14:00-18:00)。逾期提交的报价资料不予接受。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广州市荔湾区中南街增南路88号,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8127952728。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五、资格审查及中选单位的确定方式

  (一)在报名时间内收集齐供应商报价资料后,需有3家或3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询价程序。询价工作由询价小组按照询价相关规定确定中标单位,在中南街道办事处纪检监察办监督下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将综合投标人提供的报价文件开展比选,根据企业资质、服务经验、服务能力、报价等进行综合评选,招标人可在符合资格要求的报价单位中择优作为成交单位。

  (三)确定中选单位后,将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示,并向中选单位发出通知,其他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中标单位自动放弃,我街道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标单位。

  六、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中南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附件:无主建筑垃圾、余泥、花泥清理服务报价清单.doc

                                              


                                                                                    中南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站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