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构建“区-街道-社区-驿站”四级党群服务阵地体系,更好地面向党员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经研究,拟在站前街道辖内进行基层党群服务阵地布展。现以公开询价方式,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接站前街道党群服务阵地布展和宣传服务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地址、最高限价
项目一:红色书电党群服务驿站,位于广州市荔湾区陈岗路32号(陈岗大厦出口),最高限价25万元;
项目二:普法宣传党群服务驿站,位于广州市荔湾区陈岗路18号(君湖华庭小广场),最高限价5万元;
项目三:“榕树下的议事厅”党群服务驿站,位于广州市荔湾区陈岗路16号大院,最高限价15万元;
项目四:新侨驿站,位于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49号(流花华侨新村),最高限价15万元;
项目五:站前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位于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9号,最高限价10万元。
(以上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购买、安装、税费、保险、运输、保管等)
(二)每个项目单独投标,可兼投兼中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要求:完成驿站全面设计;形象制作、安装;场馆硬件优化;党建文化宣传设计、制作、装饰和展览;外立面招牌和LOGO;便民服务设施等。具体要求如下:
项目一利用区域内的已建成的电动车充电区域和闲置核酸亭布展红色充电和共享阅读区域,整体打造具有党建引领、特色服务的便民阵地;
项目二利用闲置核酸亭,布展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阵地;
项目三利用社区内老旧大院边角空地,结合“榕树”景观,布展居民协商议事、休闲娱乐的活动空间;
项目四利用小区内花园长廊,升级小区内“侨心树”立体形象,布展具有“党”“侨”特色的主题阵地;
项目五利用现有的党群服务中心场地,布展更新宣传内容及街道经济建设、民生服务、社区建设等方面发展成效。
2.规范要求:不违反城市管理、建设、规划和安全等相关规定,不违反物业管理要求,并与环境氛围融洽。
3.方案要求:公开招标确定设计方案后,中标单位为招标人提供相关项目的设计、购买、安装和布展等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2.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具有丰富的党建宣传布展经验。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示期:
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1日。
五、现场勘查时间:
投标意向单位可自行进行现场勘查。(联系人:彭小姐、孙先生,联系电话:020-86433625、020-86433659)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报价资料
(一)报名方式:投标代表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交投标及相关附件(参考格式见询价公告附件)、信用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与询价文件一起,至我单位办理报名手续。(上述报名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二)接受报名和询价文件时间:2023年9月7日至9月11日,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中展里72号站前街道办事处四楼党建办。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报价资料不予以接收。(联系人:彭小姐、孙先生,联系电话:020-86433625、020-86433659)
七、询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一式两份),需装订成册并密封装袋,整套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所有询价文件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交到报名地点。
(一)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字);
(三)参与本项目询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考,格式可自拟);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参考,格式可自拟);
(五)信用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
(六)项目负责人、项目效果图纸、设计方案、报价清单、项目实施方案;(报价清单参考格式见询价公告附件)
(七)拟派驻的项目常驻人员情况(个人简历、身份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绩效证明资料等)。
八、询价评审
评审由站前街项目询价小组组织实施,按综合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九、参加询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报价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三)报价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四)报价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的资格要求的;
(五)报价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