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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站前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30074856455/2024-00035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站前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04-07
名称: 站前街道关于采购2024-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采购询价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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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前街道关于采购2024-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07  浏览次数:-

  站前街道拟采购2024-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现拟通过比选方式对社会进行公开询价,诚邀相关单位参与比选,有关要求如下:

  一、采购内容

  站前街道2024-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2年。主要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就办事处的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二)参与办事处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对外合同,并出具合法性、廉洁性意见;

  (三)参与处理办事处涉及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四)协助街道草拟、修改、审查、完善各类以街道名义签订的合同等法律文书、询比(询价)公告等,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五)协助街道开展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针对街道涉及的综合行政执法法律事务方面的行政决策、法律风险等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协助进行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

  (六)协助办事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服务律所每年组织不少于1场法律培训讲座,结合最新的法律规范和典型案例,讲授日常执法中易踩雷点,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七)参与办事处处置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并提供法律意见;

  (八)对街道日常的法律咨询,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九)办理办事处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服务方式

  (一)服务方式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工作方式:电话、微信、邮件往来、参加会议、参与谈判、出具合同审查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其他服务形式。

  (二)经常保持联系,遇到问题及时解决和处理;

  (三)对街道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签订合同、发布公告以及制定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须3个工作日内出具合同审查意见、法律意见书。

  (四)参与街道处置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时,须当场提供法律意见。

  三、投标人须知

  (一)服务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每年最高限价不超过3.5万元,聘用期2年,费用一年一付,超过视为无效报价。

  (三)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法律服务机构近3年未受过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料提交

  (一)资料的构成

  1.报价文件;

  2.为我街道提供法律服务的服务方案;

  3.法律服务机构的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4.法律服务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料;

  5.服务团队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执业资格证、执业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等情况;

  6.近3年未受过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7.参与党政机关法律服务项目服务委托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二)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三)资料提交的时间: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5日(含当日)。(09:00-12:00、14:00-18:00)。

  (四)递交地址及联系方式: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中展里72号),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020-86433194(工作日 09:00-12:00、14:00-18:00)。

  (五)递交方式:纸质资料提交,所有资料须骑缝加盖法人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六、确定法律顾问的方式

  街道将根据投标人提供报价及其他材料来综合衡量,选择中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双方签订服务合同。如第一中选单位放弃该服务项目的响应,则我单位可顺延选择评分第二的响应单位,如此类推。

  特此公告。



站前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