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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站前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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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站前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08-20
名称: 站前街道办事处关于采购消防器材的询价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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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前街道办事处关于采购消防器材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0  浏览次数:-

  为强化辖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公共区域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现以公开询价的方式采购一批消防器材,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作为供应商,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站前街道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站前街道办事处。

  3.最高限价:不高于8万元(包含:税金、运输费、安装费等)。

  4.消防物资器材配置清单:详见附件。

  二、技术参数及要求

  (一)所销售的消防器材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二)负责将所销售的消防器材装备运送至站前街道辖内指定位置并安装(组装)妥当;

  (三)为所销售的消防器材装备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三、报名公司(机构)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履行能力,持有有效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公司(机构)须提供能反映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者从工商部门等相关网站中打印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内容页。

  (三)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

  (四)报名公司(机构)具有对公账号,可提供正式发票。

  (五)业绩要求:有建设或供货微型消防站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项目中选公司(机构)不能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报价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8月26日(9:00-12:00、14:00-18:00)。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42号105(站前街安全生产监察中队),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020-86433578。

  (三)报价方式:现场资料提交,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附上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后递交。

  (四)报价要求:

  1.报价资料:(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查询报告(加盖公章);(4)报价清单、产品参数及彩色图片(加盖公章);(5)产品出厂合格检测报告(提供的消防器材具有国家3C认真、检测报告等)(6)售后及服务方案(加盖公章);(7)过往业绩(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等。

  2.投价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3.报价人的报价须包含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部税费、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综合关税等。

  五、中标单位确定

  (一)在公告报价截止时间内收到的报价方为有效报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3个或3个以上单位报价方为有效询价。

  (二)将综合衡量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设计方案、报价、过往业绩、质保和售后服务等因素,由采购单位组织评标小组投票择优选择。

  (三)确定中选单位后,将在网站公示,并向中选单位发出通知,其他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作为本次询比的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六、其他说明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站前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站前街道消防器材采购清单.xlsx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站前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