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广州市荔湾区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荔湾“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广州市荔湾区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4月2日)
余方海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广州市荔湾区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十一届市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以及区委十二届十二次、十三次、十四次全会部署,总结2020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区委书记陈小华同志作了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毕锐明同志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冲击,在区委和上级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荔湾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定具体践行“两个维护”,加强政治监督
立足政治机关定位,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忠诚履职尽责。
学思践悟提高政治站位。区纪委常委会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第一卷、第二卷贯通起来学习,深刻感悟精髓要义,用以滋养初心、引领使命。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32次。对全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督导。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由委领导牵头开展4项重点课题调研,把全年任务细化为69项措施,在学懂弄通做实中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探索实践同级监督,形成调研成果为市委制定2021年一号文提供重要参考。
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协助区委一体落实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两个维护”十二项制度机制,加强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情况监督。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和省委“1+1+9”工作部署、市委“1+1+4”工作举措及区委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政治生态调研、分析与结果运用,有力推动相关问题整改。巩固深化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成果,建立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优先查处机制。落实“五个严禁、五个一律”要求,制定“八个一”工作措施,对经济联社领导班子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周期监督检查,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零容忍”。
疫情防控监督精准稳慎。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闻令而动、积极作为,充分发挥监督保障职能,构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立体监督体系,建立“检查、反馈、整改”闭环监督流程,聚焦防控措施落实、“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将监督重音放在“激励”和“保护”上,督促整改、查漏补缺。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5443次,发出监督提醒函285份,督促立行立改问题2924个,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力的问题快速核查处置通报,党内警告处分2人,诫勉处理4人,保障荔湾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
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健全荔湾区基层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排行榜,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目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履职,开展联社集体“三资”管理、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用好巡察整改监督、纪检监察建议、民主生活会督导等方式,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街道纪工委聚焦“三重一大”事项,会前建议暂缓上会议题23项,会上建议暂缓决策和当场否决议题66项,撬动驻在部门和街道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出具党风廉政意见389人次,提出暂缓提拔意见5人次。
(二)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三不”
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全面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克服疫情影响,审查调查工作稳中有进。全年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20件,同比增长30.4%;实名举报率61.3%,位居全市各区第二;开展存量线索“大起底”,处置问题线索943件,同比增长89.3%;立案364件364人,同比增长20.1%;主动投案自首2人;结案350件350人,同比增长15.1%,其中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以后的222人,占63.4%;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0人,其中处级干部18人;追回逃避审查调查人员10人,同比增长233.3%,位居全市各区第一;暂扣违纪违法所得6230万元,在2019年成倍增长的基础上继续增长。与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建立协同办案机制,立案查处“保护伞”36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33份,推动行业源头治理,促进基层规范治理。
注重提升一体推进综合效应。把“三不”作为有机整体来推动,努力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组织对区重点建设项目廉洁风险同步预防。注重发现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72份,推动解决一批民生热点问题。推动“三述”向区属各部门、各街道及其下属单位和社区、经济联社延伸。深化逢源街道逢源北社区监察站试点工作,推动区示范监察站建设,总结推广“一听二看三问四协查”方法,不断打通监督“最后一米”障碍。举办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党章党规党纪培训班,曝光典型案例,强化以案明纪、以案示警力度。开通廉洁荔湾微信公众号、廉洁荔湾网站,加强纪律教育阵地建设。举办“荔湾清风”系列讲座和廉洁书画展,组织好家风故事演说活动,推动化风成俗、形成习惯。在广州市好家风故事演说活动中,我区在少年组、成年组均获佳绩。
(三)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服务发展大局
贯彻落实《关于转作风强执行抓落实促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决战决胜的决心和魄力,努力在保障“一带两区”建设中尽锐出战、担当作为。
作风监督出新见效。把作风监督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印发作风问题负面清单,为监督定准靶心。调整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测评指标,督促党组织把作风建设和作风监督抓实到位。针对区委指出的十类典型作风问题和三种不良作风倾向靶向施治。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督导工作,针对影响营商环境的堵点、痛点、难点跟进监督。开展市“攻城拔寨”项目专项监督,督促重点项目按时保质推进。全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作风问题1026个,组织处理1054人次;查处作风类案件139件,同比增长186%,占总立案数38.2%,通报典型作风问题21个。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查纠扶贫干部作风、扶贫项目规范管理等问题,向区扶贫办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监管到位。与毕节市七星关区、金沙县纪委监委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协作机制,立案查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2件2人,责令检查1人,促进党员干部以更好的精神面貌,保障脱贫攻坚胜利收官。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立案查处73件73人。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制止餐饮浪费。紧盯重要节点严肃查处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开展领导干部及财政供养人员违规兼职和从事营利活动、国有企事业单位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等问题专项整治,立案7件7人。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开展基层单位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抓好个人重大事项集中填报、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关键环节监督。开展廉政档案比对及核查,对瞒报漏报等违纪问题党内警告3人,诫勉1人。
严管厚爱激励担当。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将重点项目、行政执法、规划资源、大气和水环境治理等4大工作领域、12个方面、53项情形纳入容错纠错范围。对符合容错纠错情形的干部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健全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控告澄清工作机制,为49名干部澄清事实。全区各有关党组织对受处分人员开展谈心谈话315人次,教育回访113人,受诫勉和党纪政务处分干部影响期满后,因表现突出受到提拔或重用15人。
(四)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
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严格落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要求,推动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
政治巡察“全覆盖”。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问题,综合运用常规巡察、交叉巡察、专项巡察、延伸巡察、机动巡察、巡察“回头看”和“巡审结合”等方式,完成市区委第十、十一、十二轮巡察,提前完成本届区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全年发现问题874个,提出工作建议111条,移交问题线索55条。突出整改成效,建立中期检查指导整改工作机制、区委书记点人点事情况管理台账和任务交办机制,整改完成率为93.4%。
贯通协调各类监督。深化“一把手”监督与同级监督探索实践,推动日常监督做实做细。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提醒谈话或约谈区属各单位“一把手”,带动区有关领导对下属单位“一把手”进行提醒谈话或约谈43人次。78名区管“一把手”向区委书面述责述廉,2名区领导和6名区属单位党组、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向区纪委全会“三述”。探索建立巡审结合协作机制,与区审计局对全区“稳投资”情况开展巡审结合专项巡察。建立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等协作协调机制。制定党政机关向区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工作指引,收到各单位移交的问题线索18条。推进纪法贯通,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全年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930人次,同比增长106.4%,“四种形态”分别占比68%、25%、5%、2%,第一种形态占比位居全市前列。
(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化自身建设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努力锻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的纪检监察铁军。
带头建设模范机关。健全区纪委书记专题会、常委会会议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区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自身建设,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带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1000多人次支援街道社区疫情防控,9名干部主动请缨到机场转运专班、隔离酒店等防控一线。委机关勇夺广州市纪检监察系统气排球比赛冠军。基层站所(队)作风建设情况调研报告,被市纪委监委评为优秀调研报告。
体制改革持续深入。在全市率先探索区监委试点授权派出街道监察组加强基层站所监督,破解基层站所监督难题。统筹编制资源,优化纪检监察力量配备,充实派驻区法院、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工作力量。将区规划资源、生态环境、医疗保障三个市垂直管理分局纳入综合派驻单位监督范围。调整理顺区直部门内设纪检监察机构,成立区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探索指导区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新方式,选派2名副处级纪检监察干部到2家区管企业交流锻炼,指导成立党委的区管企业同步成立纪委。
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注重在斗争一线、急难险重任务、重大专项工作中培养、考察干部,一批干部在历练中成长走上领导岗位或晋升职级,干部结构持续优化。委机关获得1个市级先进集体称号,6名同志获得市级先进个人称号,4名同志获得区级先进个人称号,2名同志经区委批准荣立三等功。着力培养干部“七种能力”,全面加强队伍履职能力建设。通过专题辅导、经验交流等组织业务培训724人次,开展应知应会业务测试931人次。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量化评估办法,提高监督内生动力。制作审查调查常见问题“错题集”和各类型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指引,规范监督执纪执法工作。
从严从实加强自身监督。聘请15名特约监察员,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的外部监督。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思想不通、胆子不壮、执纪不严、标准不高、境界不高五个问题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查摆问题250个,形成并落实整改措施312条。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庭审等方式加强警示教育。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党风廉政审核工作指引,全年廉政审核60人。对3个街道纪工委开展专项检查,梳理24条共性问题清单,组织各街道纪工委自查自纠。坚持刀刃向内,立案2件,批评教育2人,谈话提醒2人。坚决为依纪依法履职的纪检监察干部撑腰,为1名街道纪工委同志澄清事实。
一年来,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蚀和反腐蚀斗争长期存在,稍有松懈就可能前功尽弃。对照党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我区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差距。有的理论学习、思想认识跟不上形势发展和工作要求;有的斗争精神不强,发现问题能力不强,存在“等靠要”思想;有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程序意识不够牢固;“胆子不壮”等五个方面的自查自纠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十一届市纪委七次全会和区委十二届十二次、十三次、十四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狠抓作风建设,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荔湾“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深刻认识总书记关于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出的新要求,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深刻认识错综复杂国际环境带来的新挑战,深刻认识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新形势,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做到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使正风肃纪反腐更好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释放更大治理效能,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持续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防范化解思想涣散、纪律松弛风险,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传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健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严格执行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实施,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省委“1+1+9”工作部署、市委“1+1+4”工作举措以及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等重点任务,紧扣区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工作任务强化监督检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注重过程监督,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落实落地。深入实践探索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有效举措,持续深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和重点治理,巩固优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加强换届全过程监督。落实“十个严禁”要求,开展换届风气专项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应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对可能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办结,坚决查处结党营私、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对履行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有关人员严肃问责。
强化制度执行监督。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约谈提醒、日常督察、责任考核、追责问责等方式,撬动主体责任落实并压实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机制,督促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大对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破窗”效应。
(二)一体推进“三不”,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审批和重大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积极配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特别是涉黑涉恶涉私涉毒“保护伞”的惩治力度。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要求,推动深化整治“村霸”等黑恶势力。从严惩处官商勾结、充当权力“掮客”的不法人员。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依法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护市场主体活力。深入推进法治化追逃追赃,加大对涉腐洗钱行为打击力度。
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精准规范处置问题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善于从政治高度研判问题线索,重点关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七个有之”“两面人”等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问题。紧盯关键少数,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谈话函询抽查核实比例,对不如实说明的严肃处理。扎实稳妥高效推进初核工作。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压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完善执纪执法制度,优化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工作流程,细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研判和提前介入操作办法,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对接机制。
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办案、整改、治理和办案、监督、警示一体贯通的制度机制,精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监督和巡察发现问题清单等方式,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进企业廉洁合规建设,将腐败治理从国有企业向行业协会、民营企业等拓展。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教育管理监督。深入开展廉洁文化建设,继续办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
(三)把作风建设年抓牢抓细、抓严抓实,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狠抓作风建设。持续深化转作风强执行抓落实促发展工作,对区委指出的典型作风问题以及“牵头单位不牵头,配合单位不配合”等作风问题突出表现,开展专项治理,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加大通报曝光频率。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搞“包装式”“洒水式”“一刀切式”落实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严肃查处重大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重大事故背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建立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防止不顾实际乱加码、乱作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查处“不吃公款吃老板”、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重要任务,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促进完善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务用车管理等制度。
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运用廉政档案,加强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情况核查,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正面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风家教,从严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常态化推动基层正风反腐。聚焦公职人员违规占用公有住房、违规占有农村土地、违规参与民间借贷、国有企事业单位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利益冲突、民生领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公有物业管理和联社集体“三资”突出问题等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脱贫后续工作的专项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查处基层执法司法和行业监管人员失职失责、滥用职权、权力寻租等问题。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纠治疫情防控、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耕地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公共服务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蝇贪”“微腐败”。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主体作用,提升监察站履职效能,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
(四)促进各种监督协调贯通,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强化党内监督政治引领。细化落实市委加强和改进同级监督八项措施,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完善“三述”工作,探索开展区纪委同下级党工委(党组)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区纪委书记定期与下级党工委(党组)书记谈话。做深做细日常监督,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等方法开展下沉监督。充分履行协助职责,促进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机关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有机结合,特别是加强与组织部门的相互支持和协调配合,加强在信息、资源、力量、手段、成果等方面的共享联动。
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坚持政治巡察,落实上下联动,加强巡察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开展换届风气专项巡察,有针对性开展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提高全覆盖质量。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健全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建立完善进驻前情况通报、阶段情况汇报和反馈问题书面征求意见制度。压实区属各级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部门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巡察整改责任体系和促进机制、评估机制,严格落实巡察情况“三汇报”“双反馈”“五通报”和按比例抽查、多部门会诊整改情况制度。优化巡察机构干部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巡察工作信息化水平。继续办好“荔湾巡察清风”讲座。巩固拓展巡审结合、巡纪贯通探索成果,落实巡察机构与纪检、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协调协作机制,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政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等监督协作配合。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深度参与巡察工作机制,巡前通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巡中强化沟通配合、人员支持和政策咨询,巡后优先办理移交的问题线索,把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内容。
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深化提升协作区功能,建立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街”联合办案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国资、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协作配合,把党内监督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向区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机制,把监督进一步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
切实增强监督综合效果。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正负面清单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对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等区别对待、恰当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督促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措施,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准确把握纪检监察证据适用标准,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的跟踪回访教育工作,支持党组织把真心悔过改错、表现优秀且已过处理、处分影响期的干部用起来,帮助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完善涉腐舆情处置机制,掌握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主动权,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
(五)坚持全面过硬,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守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旗帜鲜明讲政治,持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加强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同回顾总结纪检监察工作光辉历程、宝贵经验结合起来,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全面强化模范机关建设,积极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加强审查调查组、留置场所党建工作。弘扬实事求是作风,加强调查研究。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统筹落实党中央确定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区纪委监委对街道纪工委、派驻(出)机构的领导。健全派驻(出)机构、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的队伍管理、考核评价、履职汇报制度,强化职责定位,规范履职内容,提升监督效能。加强区属国企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深化拓展区监委授权派出街道监察组监督基层站所试点工作。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区监委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坚持政治标准、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健全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干部政治品行考察纪实制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完善纪检监察干部数据库、人才库。开展纪检监察队伍能力提升行动,深化全员培训,扎实推进干部队伍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建设。推动干部家访、基层锻炼、办信接访、轮岗交流制度化常态化。做好纪检监察干部心理健康关心关怀工作,对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及时澄清正名。
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内部教育管理监督机制,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定期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对跑风漏气、徇私枉法的严肃查处,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私贪腐。深化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创新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方式方法,探索完善廉洁自律提醒谈话和“八小时以外”活动报告监督机制,以更严监督约束防治“灯下黑”,绝不让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腐蚀生锈。
同志们,今年是荔湾“十四五”发展的开局之年、破题之年、机遇之年,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以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荔湾“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名词解释
四个出新出彩:广州市推动综合城市功能、城市文化综合实力、现代服务业、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四个方面出新出彩。
省委“1+1+9”工作部署:第一个“1”是指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政治保证。第二个“1”是指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为发展主动力。“9”是指9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重点,加快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二是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重点,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强省;三是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重点,加快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四是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重点,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五是以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重点,加快改变广东农村落后面貌;六是以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为重点,加快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七是以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为重点,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八是以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为重点,加快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九是以打好三大攻坚战为重点,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跨越高质量发展重大关口的短板。
市委“1+1+4”工作举措:第一个“1”指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第二个“1”指深化改革开放;“4”是指在综合城市功能、城市文化综合实力、现代服务业、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四个方面出新出彩。
五个严禁、五个一律:一是严禁拉票贿选,对拉票贿选的,一律依法依规取消候选人资格;二是严禁破坏选举,对破坏选举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三是严禁干扰换届,对干扰换届的,一律严肃批评教育;四是严禁违规操作,对违规操作的,一律记录在案;五是严禁阻挠交接,对阻挠交接的,一律严肃批评、责令纠正。
“八个一”工作措施:设计一张换届纪律宣传海报,广泛张贴,深入宣传“五个严禁、五个一律”;开展一次全覆盖纪律宣传教育,宣传换届政策、纪律;编制一本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册,以案说法;设立一个举报信箱,在每个社区(经济联社)畅通举报渠道,既产生震慑作用,又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签订一份廉洁参选承诺书,每名参选对象庄严承诺,打好预防针;开展一系列专项监督检查,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建立一套快查快办工作机制,坚持露头就打,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形成震慑;组织一次廉洁履职承诺和培训活动,换届选举结束后,组织当选的“两委”成员进行岗前廉洁教育。
六稳、六保:“六稳”是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六保”是指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三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一听二看三问四协查:
听:一是列席社区(经济联社)“两委”重要会议,现场听会,做好对会议形式、会议内容等方面的监督;二是通过定点接待、上门走访或召开座谈会的形式,接待群众来访来诉,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以及其他类似工作方式。
看:一是出席社区(经济联社)重要工作或重要活动现场,看是否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二是定期到社区(经济联社)进行工作巡查,查阅财务资料等文件资料,了解收集工作情况。以及其他类似工作方式。
问:一是经常性走街串户,深入居民、商户等群体了解情况;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对社区(经济联社)干部进行质询。以及其他类似工作方式。
协查:协助区监委和区监委派出街道监察组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十类典型作风问题:陈小华书记在十二届区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干部队伍在作风上不同程度存在十大类问题,即“思想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缺乏冲劲”“创新意识、创先争优的动力不足”“畏难情绪严重,过多强调困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上下左右不协调”“不学新本领,全靠吃老本”“精神境界低,只想待遇,不想奉献”“心胸狭隘,见不得别人好”。
三种不良作风倾向:陈小华书记在区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要求,特别警惕并全力扭转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三种倾向”,即“激情退却、惰性回归”“甘于落后、不思进取”“畏手畏脚、不敢担当”。
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三述:述责、述廉、述德。
十个严禁:严禁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严禁私自干预下级或原任职单位干部任用,严禁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严禁在干部档案上弄虚作假,严禁跑风漏气,严禁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严禁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严禁采取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严禁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严禁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或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七个有之: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有之。
三资: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
三汇报: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专题会、区委常委会分别汇报巡察情况。
双反馈:向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巡察情况。
五通报:向党委、政府有关领导通报其分管领域、单位的巡察情况;向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和组织部相关部门通报其联系单位的巡察情况;向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其管理或联系单位的巡察情况;向相关下级党组织通报其管辖单位的巡察情况;向已调离的被巡察党组织原主要负责人通报其任职期间存在的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