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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11-05 20:47 信息来源:荔湾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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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一、西塱经济联社主要负责人杜继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和领取津补贴问题。2018年至2019年,荔湾区东漖街西塱经济联社理事会连续两年研究决定以工会名义向经济联社全体工会会员发放“春节开工利是”每年每人200元,共计发放人民币84000元。其中联社班子成员也参与领取“春节开工利是”合计人民币2800元。杜继雄作为西塱经济联社主要负责人,参与研究并决定发放“春节开工利是”方案,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21年8月杜继雄受到诫勉处理。

  二、海南联社第三生产社社长梁永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17年3月,梁永志担任海南联社第三生产社社长期间,组织该社陈某明等6名社委接受海南联社“三线改造”工程承包商广州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安排的旅游活动,到广东省云浮市新兴金水台温泉度假村旅游度假。梁永志等人在该次行程两天一夜的住宿、餐饮等费用共计人民币2万元,全部由该法人代表人支付。2021年8月梁永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区法院法官助理傅日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傅日洪在任区法院法官助理、公务使用区法院警车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先后驾驶该车辆返回其居住地、前往医院就诊、到银行办理个人业务、走访其亲戚等,公车私用共12次,行程累计共235.5公里。2021年7月傅日洪受到政务警告处分。